教育部启动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 特等奖奖金50万元

2018年02月06日 15:02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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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俊)今天(2月6日),记者在教育部发布会上获悉,教育部启动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这是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最高奖,特等奖奖金50万元。

  据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介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是按照《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设立的,系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最高奖,每四年评审一次,特等奖需由国务院审批。该奖项前几次只是在高校里评审,2014年首次覆盖了各级各类教育。

  根据安排,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接受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的申报,分为基础教育类、职业教育类、高等教育类三个大类,分别设置了特等奖2项、一等奖50项、二等奖400项。奖项总计达到了1356项。“评审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所以允许各个奖项有空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将分别获得50万、10万和2万元的奖金支持。”续梅表示。

  此外,这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首次接受香港、澳门地区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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