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托影响生育意愿 6成受访者想送0-3岁宝宝入托

幼托影响生育意愿 6成受访者想送0-3岁宝宝入托
2018年08月14日 08:19 大洋网
有0~3岁孩子的家长对托幼服务的需求较大。有0~3岁孩子的家长对托幼服务的需求较大。

  大洋网讯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广州市蓝皮书研究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广州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蓝皮书于近日发布。蓝皮书显示,一项针对广州市0~3岁托幼服务的调研发现,有无托幼机构已经开始影响人们的生育意愿。该调研报告认为,托幼服务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公益性,建议强化政府对发展托幼服务的责任,加快建立完善0~3岁托幼服务体系,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区等建立托幼机构。

入托现状:仅4.68%家长送0~3岁孩子入托入托现状:仅4.68%家长送0~3岁孩子入托

  蓝皮书中的这份报告名为《广州市0~3岁托幼服务专题调研报告》(下简称《报告》),其作者分别是广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刘梅,广东社会学学会会长、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会长范英,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董玉整和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小敏。《报告》指出,截至2017年7月,广州市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的二孩率进一步攀升到58.37%和60.87%。伴随着两孩出生高峰的到来,对托幼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2017年6~9月间,广州市妇联联合广东社会学学会开展托幼服务专项调查研究,组织多场专题座谈会,发放回收有效问卷4670份,走访调研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和61个街道、174个托幼机构以及10多个企事业单位。

  调研显示,近六成受访者表示“一定会入托”或者“如果有合适的托幼机构,会入托”,而选择“不会入托”的仅有两成左右。

  调研显示,实际上孩子的养育,爷爷奶奶带的比例最高(39.03%),其次为全职妈妈带(17.10%),由外公外婆带的有16.77%,仅有4.68%的人将孩子放在托儿机构。相比之下,一些发达国家的入托比例甚至达到了50%。

托幼机构现状:超七成靠租房托幼机构现状:超七成靠租房

  调查发现有42.11%的受调研机构配备教师在5名以下,有72.88%的托幼机构保育员数量在5名以下,有30.51%的受调研机构还没有炊事员,15.25%的受调研机构未配备行政后勤人员。托幼机构的用房面积普遍较小,租房的比例最高,达75.68%。对现有托幼机构的调研结果显示,自营托幼机构比例占54.05%,幼儿园办托班占20.27%,社会机构办托幼机构占8.11%,“其他”(包含政府举办)仅占17.57%。对市民群众的问卷统计结果显示,表示会优先选择托幼机构属性为“政府举办”的比例高达64.03%,其次为选择“幼儿园办托班”,比例达20.65%。

  根据对174份托幼机构答卷的分析得知:在教育部门登记的占51.15%,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占21.84%,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占18.97%,其他占8.04%。《报告》指出:“教育、工商、民政都可以登记,似乎都有这个职能职责,但实际上又不完全是,甚至不清楚是不是。”

  生育意愿:有无托幼机构一定程度影响生育意愿

  《报告》对有幼儿在托的人群特征分析结果显示:年龄方面,37.93%的人处于30~34岁、24.13%的人处于35~39岁,两者加在一起超过了60%,说明30~40岁的中青年对托幼需求很迫切。生育状况方面,已育一孩的占72.41%,已育二孩的占17.24%。调查发现,已育一孩和不要孩子人士在对不想要或不想再要孩子的主要原因的回答中,有5.80%人士的理由是“没有托幼机构”,说明人们已经将托幼服务作为是否决定生育的一个现实的考虑因素。

  《报告》特别指出,在生育意愿的调查分析中可以看出,愿意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受调研者,比例不到60%,而且未孕未育人士中有4.05%的人明确表示“不要孩子”,“没有也不勉强”的占6.76%。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生育意愿差别不太明显。这说明,越是生育少的人,越是年轻的人,生育意愿相对越淡。而将自己的生育意愿与有无托幼机构联系在一起的,主要就是这部分人士。

  建议:出台0-3岁托幼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报告》认为,托幼服务的本质属性是社会公益性,离开了公益性,托幼服务的发展就会偏离正确轨道。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始托幼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进程,但托幼服务却发展缓慢。放眼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此问题上的趋势都是强化政府对公共托幼服务的责任和义务,都在加大投入、增加服务。这种世界性的发展趋势值得借鉴。《报告》建议在市级层面出台《广州市加快推进0~3岁托幼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市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制定托幼服务的一系列行业规范标准。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办托幼机构

  “带着孩子去上班,是上世纪80年代许多城市居民每天最普通的事情。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机关事业单位施行制度转型,公办托儿所被市场化的幼儿园逐渐替代。”《报告》指出,为缓解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育儿压力,多地正组织出台措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自办托幼机构。《报告》认为,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托育服务。还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有关单位、相邻社区合作开办托幼机构以及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职工提供多样化的托幼服务。《报告》还建议,政府应鼓励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在企业内部开办托幼机构,解决女职工哺乳、幼儿无人照料、无人教育等现实问题。对尚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型企业,尝试在工业园区或所在社区开办托幼机构。政府还可以成立托幼服务专项基金,以发放托育津贴的形式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楼宇、企业开展托幼服务。

  文/广报全媒体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粟华英

  图/广报全媒体记者陈忧子

幼托生育

大咖说

高清美图

精彩视频

品牌活动

公开课

博客

国内大学排行榜

国外大学排行榜

专题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