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解读《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
2018年08月24日 09:58 新浪教育

  (原标题:国办“80号文”政策解读,对校外培训机构做了哪些规范?)

  (来源:微信公众号“黑板洞察”)

  导语

  最近因国家对教育行业关注度提高,从上半年全国各城市不停审查到最近接二连三的下文,教培行业有点突然被盯紧,不知道还有多少政策要下达,整个行业充满了焦虑感。不过从正面解读这些政策,目前的目标都是为了提高教育品质,这与教育从业者的最终理想目标也是一致的,因此也并不需要太过恐慌。接下来我将对目前跟教培行业比较密切相关的、且需要特别注意的几条政策进行分析并提出对应的思路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时间、场地、费用是第一批项,是首先需要调整的部分。

  对校外培训机构做了哪些规范?

  1、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

  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A  这项规定,将会让之前不参加培优的家长和学员,也会愿意参与短期尝试。其实正面来看,应该是扩大了、增加了市场的份额。

  B 每3个月一续费,对于教学质量和教学服务有了更高的要求。家长的流动性会变大,服务或者效果一项不达标,都会导致家长的流动。

  教学实力强,做小而精的细分教育机构有了生存的空间,教培的垄断也能被缓解。教学质量和效果应该会有飞跃提升。

  C 对于课程设置有了新的要求,每3个月节点的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结业展示得重新精细划分。对于上课进度、节奏时间有了更规范、明确的指令。

  D 不过这一项,会影响机构的现金流存储基数,对于机构的抗风险力和每个月销售政策的指定,都提高了不少难度。

  2、

  培训结束时间

  不得晚于20∶30

  意见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A 目前大部分培训时间都是到晚上9点。提前30分钟看似影响不大,但如果开课时间提前到晚上5点30分或6点15分上课,对可开的班型就有很大的限制,晚上开2个时间段的难度非常大,校区利用率也会降低。同时对于可接收学生的范围就非常窄了,周一至周四晚上,基本就只能招收3到10岁左右的学生了。

  B 对于校区开设在商城的机构。会有非常多空白时间。商城要求早10到晚10开门。本来周六日的早上就少掉了30分钟到1个小时,如果晚上时间也减少30分钟,其实算上来,1周最多会少5小时,如果学生人数过1000人的商城校区,每个月会少3万课时可推广量,也是非常可怕。这一点来看,这是要重点扶持社区学校吗?

  C 同样从校区地址来看,如果提早晚上结束的时间,势必就得提早晚上开课的时间,这就可能会让家长比较重点考虑学校附近的校区,或者是家庭住址附近的校区。从一定程度上来看,也是为了减少学生在路途上的奔波,花费的时间和费用。这一点就将对之后校区的选址提出新的方向。这一点对于在线教育倒是个重大利好消息

  D 对在线教育要晚上8:30结束上课的监管这一点怎么执行,是个问号。

  3、

  同一培训时段内

  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

  依照意见,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

  A 这一点就对于校区装修设计教室时,做出明确标准要求了。如1个600平校区,同一培训时段(早、中、晚),校区每个时段不能超过200个学生。那不管是大班课还是小班课,你的校区根据班级人数上限,是否设定了足够的教室就是一个关键了。

  B 消防对于培训机构一般都是重中之重,大都没什么大问题,不过对食品经营也提出要求倒是第一次看到。这一条对于做托管、私立幼儿园和幼小衔接的倒是挑战非常大,是还得去办食品卫生许可吗?

  4、

  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

  此外,意见还提出,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A 这个简直是重大利好,目前教培行业城市内最大的竞争其实是来源于老师自己开的“课后辅导“。面对在职老师简直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大部分家长一般为了孩子上课不被为难,明知道没用也得去交一份钱。大不了就老师的也报,课外机构的再报一个,就是难为孩子,难为钱了。

  B 所有学科知识培训的老师,都需要有老师资格。这一点操作难度其实倒真没有那么大,毕竟现在教师资格考试也不是太难,社会教师资格证考试也非常多,倒是带动了一个细分产业。

  5、

  培训进度不得超中小学同期

  意见指出,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此外,意见还规定,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这个无非就是对广告宣传做出要求,不能拿个别优秀学员事例,来做超纲学校进度的宣传。减少家长的焦虑,估计为了促进生二胎吧。影响也不大

  6、

  证照不齐将被终止培训

  根据意见,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如果全部都需要办学许可,那么相应的证照办理的条件应该也会放宽。我还听说现在教育局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对达不到发办学许可证硬性要求的培训机构,还有第二种备案的方式,也就是不发证,但是教育局登记允许你进行经营。

  但我觉得目前这一种备案的应该只适用于消防没问题,学生人数过200人的机构。如果你学生人数很少,关了也就关了,不会造成家长大面积上访社会问题。

  7、

  监督管理

  (1)信息披露:在境外上市的校外教培机构向境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需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违者追究其责任,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2)黑白名单:经过审批且合规经营的机构归为白名单,同时建立负面清单,对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培训机构划入黑名单并公示。

  与之前发布的送审文,对非营利性办民机构、特别是涉及到需要拿地办幼儿园、小学、初高中的监管不同。“80号文”规定非常细和具体。对于采用线下授课的教培机构影响最大,线上授课机构也受到师资条件、审批登记、培训行为中条款的不同程度限制。此外,海外上市教培机构受到了信息披露层面的额外监管。

  其他的条例大多影响不大,都是些常规管理条例事项。总结来看,就是对教学效果和质量提出更明确的指令要求,这也是我们教育从业者天天在说的,要回归教育本质。让学员投入的时间和费用有更高的回报和价值。所以就这一条来看全文的话,就没有那么可怕了。

  不过是对于具体操作细分,有一比较明确的指示,但是大方向来看,需要做的调整要求难度并不大,只不过会暂时增加一些费用和时间。将时间、课程、收费价目表调整完之后。后续影响并不大。

  不过给了多久时间来做调整,调整之后怎么监管处罚,以及处罚的力度都还没有明文规定。所以我建议,先从教材入手,将每3个月节点的课程设制、结业展示等相关的工作做起来。不要等更细则的政策下达时,错手不及。

  实习编辑:刘瑞琦 责任编辑:潘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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