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录像取证后扶起倒地男子 家属称理解学生

大学生录像取证后扶起倒地男子 家属称理解学生
2019年01月23日 08:13 新京报

  武汉5名大学生路遇男子在地上“很痛苦”,边录像边扶;此举引发网络争议;男子家属称理解学生

  近日,一名安徽籍男子在武汉街头行走时,突发脑出血跌坐在地,5名大学生拍照取证后救人。

  此举在网络上引发争议。有网友为学生的行为点赞,“我觉得这样挺好的,既保护了自己,又做了好事。”但也有网友认为,“做点好事都需要留证据。”

 

  昨天,新京报记者从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分院证实,发病男子名叫姚撼,事发1月6日晚7时许,地点位于长江职业学院附近。

  救人学生之一长江职业学院戏剧表演专业1701班的学生戴亚航回忆,事发时他与几个同学前往校外的一家打印店打印资料。“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显得很痛苦。”因担心遇上“碰瓷”,戴亚航便招呼同伴拿出手机录像,再将姚撼扶起。戴亚航表示,如果再遇到这种情况,依然会这么做。

  新京报记者从被扶男子的妻子刘广玲处获悉,医生查明,姚撼临时脑出血。“如果再晚几分钟来医院的话,他可能性命不保。”对于5名大学生的做法,刘广玲表示,“在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再去救别人,完全可以理解。”

  对此,有律师称,照片录像查证属实,可作认定见义勇为证据。有专家认为,拍照再扶行为,背后反映的是社会诚信焦虑,道德制度的缺失。

  ■ 对话

  扶人学生戴亚航:

  “再遇到这种情况,还会出手相救”

  新京报:在哪儿发现他摔倒的?

  戴亚航:晚上7点过一点儿吧。我们出门去打印资料,在民族大道通往光谷的路上,发现他坐在地上,靠近一家打印店的马路旁,有树,旁边就是自行车道。

  新京报:他当时什么状态?

  戴亚航:当时他坐在地上,感觉甚至有点儿神志不清。他说的是安徽话,我们是湖北人,听得不是很明白。我们问他什么情况,大致可以听懂一些,他叫我们把他扶到旁边,找个小旅馆什么的。但是我们也不放心,就打了110和120,然后就一直等着。

  新京报:当时是他先主动呼救的吗?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戴亚航:对,他向我们招了下手,其实当时我们也看到他了,同时吧。他向我们招手时,我们就过去扶他,但怕碰瓷什么的,然后我就叫我同学把手机拿出来录个像,然后就一直开着录像,我就直接上去,把他扶了起来。

  新京报:为何想要开手机录像?

  戴亚航:我们是学生,出门在外,需要小心防范一下,因为这几年新闻报道的“碰瓷”事件也是蛮多的。

  新京报:他呼救时,对他产生过怀疑吗?

  戴亚航:刚开始还好,但是一扶起来,问了一下情况之后,就觉得有疑点。但那时,其他事情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救人命要紧。

  新京报:周围人怎么看你这一行为?

  戴亚航:其实这个事情,还没有向学校反映,也没和老师说,这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如果不是我们看到,其他人看到了也会上去帮忙的。下次再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也还是会出手相救的,毕竟好人还是很多的。后来家属非要感谢一下我们,其实也没有什么必要。

  新京报:被扶方后来如何感谢你们?

  戴亚航:他家属来了后,想要请我们吃顿饭,当时确实没时间,也觉得没必要;而且那个男的还在医院里抢救,就跟家属说等男子醒过来再说。他的妻子说,等年后,再过来好好感谢我们。

  被扶者妻子刘广玲:

  “自保前提下去救别人,可以理解”

  新京报:你丈夫现在恢复情况如何?

  刘广玲:已经平稳了,我们准备回安徽老家治疗。因为在这边照顾他不是很方便,饮食也不习惯。

  新京报:摔倒原因是什么?

  刘广玲:临时脑出血。

  新京报:事发时,他准备去哪儿?

  刘广玲:他一个人来武汉见朋友,当时可能想坐地铁准备回去。我也是接到学生电话,才从安徽赶来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光谷分院)。他目前还不清醒,具体事发前的情况,还不知道,医生说,要大概过半个月才能出院。

  新京报:怎么看几位大学生的拍照救人行为?

  刘广玲:我事后都找过他们,了解了事发情况。其实,我完全可以理解,因为现在公民素质参差不齐,很多人道德底线崩塌,就应该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再去救别人。

  新京报:送医后,还跟他们联系过吗?

  刘广玲:找过那5位学生表示感谢。从我的角度来讲,如果换成其他一般市民,也不一定愿意出手相救。学生比较单纯,他们受的教育也不一样。听医院这边说,每个学校每年都有医生去义务宣讲,遇到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理。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再去救别人。这个是对的,我们很理解。

  当时要请他们吃饭,他们说要考试,准备回家。后来我还加了微信和他们交流了一下,昨天(21日)我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还不告诉我他们是哪个学校的。春节过后,我再找个时间过来,准备请他们吃顿饭。

  ■ 观点

  1 “录像查证属实可作见义勇为证据”

  2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我国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第183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此外,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一规定免除了很多人后顾之忧,让大家敢于伸出援手,而不再只是做冷漠的旁观者”。韩骁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民法总则》对见义勇为者的法律保护机制的确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明确,是给大家及社会的一颗定心丸。

  韩骁指出,5名大学生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照片属于该条规定中第(二)类书证类证据,如查证属实,大学生拍摄照片、录像可以作为认定见义勇为事实的证据。由此,见义勇为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确立完善的见义勇为举证责任机制。

  2 “先拍照再扶反映社会诚信焦虑”

  针对5名大学生拍照取证后救人这一行为,中国政法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传播学研究所副教授朱巍22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从性质上来认定,这是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其次,他们的拍照行为,可能是跟媒体之前设置的议题有关系,“这种行为倒没什么,大学生应保护好自己,碰瓷的,包括一些被误解、误读,还有一些相关判例都很多”。

  “大学生拍照取证行为,折射了事件背后社会诚信焦虑”。朱巍补充道,碰瓷现状确实存在,既要行善,又要保护好自己,拍照、录像是必要条件。

  朱巍介绍称,在立法层面,“好人法”的出现,见义勇为应该被鼓励;民法典现在正在制定过程中,《民法总则》也有“好人条款”:救助费用,由被救助人出。

  山东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郭鹏亦向新京报记者指出,如果社会的诚信度受到摧毁,“必然会改变我们的行为模式,大家这么做,是迫于碰瓷和被讹诈的潜在风险。

  针对该道德难题,华中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社会学系副教授任敏建议要先认清现实同时做好自保措施。另外,加强制度层面的倡导,“包括我们要建立相关的规范”,比如对那些讹人的,要有惩罚措施,对于那些无辜被讹的,要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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