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幅提高“芙蓉学者”待遇:特聘教授奖金翻倍

湖南大幅提高“芙蓉学者”待遇:特聘教授奖金翻倍
2019年05月26日 13:03 澎湃新闻

  人才竞争从来是地方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之一,国内不少地方近年来都推出了各自的“人才计划”“学者计划”。

  澎湃新闻记者5月25日查询发现,湖南省教育厅5月21日通过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份通知介绍,湖南本科院校“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要以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创新平台、人才培养平台为依托,以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为支撑,以特色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为重点,促进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一流本科教育建设。

  湖南高职高专院校“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岗位设置要以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平台、产教融合平台、创新平台和一流特色专业群为依托,以服务新兴优势产业链、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特色产业的重点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转化应用为导向,促进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

  通知还披露,“芙蓉学者奖励计划”每两年开展一次遴选聘任工作。2019年,湖南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计划招聘芙蓉学者特聘教授50名、讲座教授30名、青年学者100名。其中,特聘教授、青年学者招聘计划面向全省普通高校,讲座教授招聘计划面向省属普通高校。根据教育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要求,部属本科高校、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招聘计划分类单列,其中特聘教授招聘计划三类院校分别招聘10人、30人、10人,青年学者招聘计划三类院校分别招聘20人、60 人、20人,讲座教授招聘计划省属本科高校招聘20人、高职高专院校招聘10人。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事实上,早在2001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就决定在湖南省高校实施“芙蓉学者计划”,建立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在高校的重点科研领域、重点学科发展方向、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或科研基地设置30个芙蓉学者特聘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遴选中青年杰出人才。

  不过,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印发的《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相比较之前的《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除了人数方面明显增长,在待遇方面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其中特聘教授每人每年奖金从人民币10万元直接升至20万元,求贤若渴的恳切态度可见一斑。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人事处官网、邵阳学院官网公布的旧版本《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六章规定的芙蓉学者待遇一共有三条:

  第二十条: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奖金。第一期特聘教授奖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特聘教授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省属高校的特聘教授奖金由“芙蓉学者计划”专项经费全额支付。省部共建高校的特聘教授奖金由“芙蓉学者计划”专项经费和学校各负担一半。

  第二十二条:在聘期内学校应为特聘教授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学校五年内向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特聘教授专项奖金数额的教学科研配套经费。

  此番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新版《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则在第六章规定了芙蓉学者支持措施:

  第二十七条:“芙蓉学者奖励计划”聘期内奖金标准。1。特聘教授每人每年20万元;2。讲座教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中从境外聘期的每人每月3万元,从境内聘期的每人每月2万元,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3。青年学者每人每年10万元。芙蓉学者奖金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特聘教授、青年学者同时享受由高校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第二十八条:高校要为聘任的芙蓉学者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支持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特聘教授不少于50万元、青年学者不少于2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特聘教授不少于30万元、青年学者不少于15万元。

  另外,新版本的《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修订)》还提出:各高校要为受聘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从科研条件、科研项目、人员聘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要关心受聘专家身心健康,定期组织体检,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要积极宣传表彰爱国报国、为党和人民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受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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