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与女人上床
http://www.sina.com.cn 2001/02/07 14:31 新浪文教
新浪网友:扬州雅痞
两年前公司租了一家上市公司写字楼的两间房作办公室,期满我拿着押金条去找平时收房租的那位小姐退押金。那位小姐对我说,你一定要找到公司办公室主任签字才能退。于是我就跑到另外一层楼去找他们的办公室主任,不在。如是几次后,我就问那位小姐,你能不能帮我搞掂,因为我实在没那么多时间去找你们的办公室主任。小姐说不行。我说这手续本来就是你们内部之间的事情,租房合同上明明写着凭押金条退押金的。那位小姐说我们是上市公司,管理很严格的。说完还拿出那规定给我看。我一听,看都不看那张纸,就一把撕了,使出了在不漂亮MM面前的绝招--大发脾气--对那位小姐大吼:“公司上了市就了不起了!?告诉你,中国的公司上了市就跟女人上了床一样,变得越来越坏!”
这一招真的很有效,经我这一吼,那位小姐很快就把押金退给我了;但当时不经意吼出的那句“中国的公司上了市就跟女人上了床一样,变得越来越坏”却一直折磨着我,让我时时思考着。
--真的如此么?
直到前几天看了一篇统计资料,我才敢下定决心把这命题写出来。
资料里面说,经过对深沪两市1995年以后上市的公司进行统计,发现有95%以上的公司业绩是“王小二过年--一年不如一年”,当年上市当年亏损的也不在少数,很多公司在配股完成后就成了彭登怀大师的徒弟--变脸有方,刹时就推出一份亏损的报表,让吴敬链先生所谓的股东心里咯噔咯噔的……
扬州雅痞身边有不少自命风流的朋友,他们常常抱着“扬自己威风,灭雅痞志气”的心态向我炫耀他们的与女人上床史;但大多不久之后就垂头丧气跑过来诉苦--“悔不该,当初酒醉错斩了郑贤弟”:与女人上错了床;这些事情与我这些年做了所谓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关注得出的经验或教训相对比,发现二者竟有异曲同工之妙--
首先是前奏。由于上市指标和“大款”在我国现阶段还是数量有限,而时下对它们的需求又是特别的旺盛,用经济学上的术语说,就是“供给小于需求”,所以他们显得特别紧俏。公司在上市之前,免不了先看好一条路子--证监会或有推荐权的部委、省市,然后投其所好,按要求塑造自己的形象,或朝阳产业,或行业标兵,或改革先锋……反正前提得有点名声在外,最少也得弄个批条,才能挤破头拿到上市指标和上市额度;女人在上床之前,也得先找一个目标--有钱且又有条件满足色心的男人。所谓条件,当然是指这个男人或婚姻不谐,或不患“气”管炎,或天生喜冒险(人心不测,恕未能穷举)……然后找机会靠近,依着他的爱好,作出种种举动,引起关注。郎情妾意,不久就会一拍即合,找个地方颠鸾倒凤去……
这里面有个差别,公司上市可以纯靠包装,如沪市的pt红光;而女人还得有一定的先天条件,如身材、样貌等,总不能用东施去行美人计吧?当然诸葛亮那家伙除外--他是特殊人物自有特殊要求,所以司马懿纵聪明盖世也猜不透他的心思。
其次是在进行时。公司上了市之后,由董事会、经营层抱着一大笔所谓股东的钱--上市公司的情形就好象结了婚之后的正经男女,对自己的某些东西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负责投资、使用。招股说明书上列明的项目,可以随意变更--如最厉害的江泉实业(600212)居然在一年之内变更了招股说明书上全部项目!有了容易钱后,公司就会跟着市场的热点走:市场兴网络,兴基因,兴生物工程,兴参股证券公司,兴改变名称,就亦步亦趋,一一涉足,一个都不能少……弄得中国的小股民们不得不每天都瞪着股票机、报纸、电视,否则很多股票成了吴下阿蒙--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不单主营业务变了,名字也改得跟解放了一样--脱胎换骨!一旦钱用得差不多了,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就找些项目,云效益、前景如何之美妙,再向股东们配股圈钱……你看看,这跟傍上了“大款”的女人有什么区别?跟“大款”上了床后,女人就找到了一棵摇钱树,可以随心所欲地花钱,街上流行什么就买什么,还时不时跟“大款”说老家要盖房子啦、老爸有病要医治啦、唯一的亲弟弟做生意还缺钱啦……要来一大笔钱。至于这钱的真正用途,就只有她本人才晓得了。有时在大款高兴时,还故作娇媚对他说什么“你看看我这头发是不是做负离子更好看?”、“你说我参加健美班把屁股收紧一些会不会感觉更好?”,弄来一笔“配股”钱,让自己有更好的条件继续吸引大款。至于自己的职业,通常在不同的地方或对不同的人群,她都有不同的说法,如时装设计师、白领丽人、职业投资人,等等。名字嘛?她早就忘了自己在乡下时叫阿花,现在有时叫玛丽,有时叫丽莎或别的什么……
最绝的是,在闹新闻以吸引眼球上,二者竟也是一丘之貉--上市公司先在市场上制造一些朦朦胧胧的传闻,影响股价或引起关注,等到目的达到了,就正而八经地通过特定的渠道辟谣,说公司并无该发布而未发布的消息,望投资者切勿听信谣言,云云;上了床的女人总是要制造一些诽闻,考验一下“大款”对自己的紧张度或是提高自己的知名度,等目的达到了,就哭哭啼啼地说自己是受人冤枉,依然是守身如玉,一身清白,等等。
最后是收场。由于有了上市或上床这样不普通的经历,在戏演不下去要收场时,它们也不是说声“bye-bye”就拍拍屁股轻易走人的。上床女人往往要求一大笔“青春损失费”之类的,如敢不给,就闹大,弄得“大款”在家人面前、朋友中间、公司或社会上难堪,只得乖乖掏钱消灾;公司上市后,混不下去,给“st”甚至“pt”了,就仗着还有一张稀罕的“皮”,大敲一笔“壳资源转让费”--至于赖在证券市场上有没有让证监会或中国证券市场丢脸的意思在,我就不敢乱猜测了。
如果不慎做了这种公司的“股东”或这种女人的“老公”,后果将会是怎么样的呢?小则赔钱伤神,大则身败名裂。小事例,相信大家身边俯拾即是。大的嘛,去年报纸上披露的典型就有:参与康赛集团股票上市案栽跟斗的原纺织部长吴文英,跟女人上错床入了地狱的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
呵呵,小心行事!
(郑重声明:本文中女人特指靠傍大款为生那一类中的一部分,其余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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