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请别这样
http://www.sina.com.cn 2001/03/07 19:38 新浪文教
新浪网友:yaoooo
前不久,我在看一本杂志时,发现了一篇让我震惊的文章。说实话这种感觉我本不打算在国内的作家身上找到,更不曾想到竟然是在一本妇女杂志上(真是自取其辱,我曾发誓不看任何国内的一本妇女杂志,因为看这类杂志总是令男人们想去自杀)。
文章的名字已经记不清,总之是一篇窃窃私语中又带点沾沾自喜的东西,恍如一个穿旗袍,涂口红,睫毛弯得象刀一样的女人叼支烟凝视镜中的自己,给我的就是这样的感觉。文笔照例是怨女式的酸中夹苦,苦中带咸。但是看完后我当时真的怒不可遏(我这么温柔的人也会发火,真是没想到啊)。
这篇文章的内容极其简单,以作者的观点是一个女人成熟的历程(从这个意义上说,成熟即堕落)。
文章一开头,便用生花妙笔叙述“我”是一个多么理想化多么清纯的少女,邂逅了一位可爱的男士,“我”是那么愿意和他白头偕老永结心……..(下删一千字),不料在某个黄昏,“我”却突然发现可爱的男士居然和另一个女人坐在咖啡馆里,状极亲热,于是“我”顿时恍然大悟,当然“我”并非省油的灯,当下施施然走进去,在二人惊讶的目光中颇有风度地让贤,然后抽身飘然而去。
读到这一节我本是抚掌击节赞叹:瞧人家女人的心胸多么宽广,整个儿一留法旅英的高级白领形象。若是我可不能这么便宜了那小子,肯定是先让伙计给我一杯温度高于摄氏78度的咖啡,然后再把它亲切地泼到他可爱的脸上…….
下面继续。“我”经此一役,心性大变,顿时从天真活泼变得深不见底(唔,小女孩长大了),“我”发觉平淡的生活不适合自己,于是我告别办公室生涯,在尝试了许多新东西后,“我”当了迪厅的领舞,在聚光灯下,在强劲的音乐声中,成为目光的焦点。
不错不错,看到这里时我仍频频点头,路是自己走的,让别人随便说去吧,当焦点只能证明姿色出众,要长得跟孙二娘似的,谁敢正眼看啊?
因为“我”既然心性大变,对天下男人正应了那句古话“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偏偏跟我一起跳舞的女孩不识时务,大谈她的男友如何如何对她好,天天晚上骑车接她回家,三年如一日。
这使“我”很不爽,本来嘛,“我”这儿已经看破红尘,男人统统是王八蛋,你那儿柔情蜜意地跟我炫耀,不是挤兑我吗?
当下“我”眼珠一转,计上心头,跟她打了个赌,赌“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把她的男友抓在手中,她大概是为爱昏了头,就答应了。
于是“我”开始接近她的男友,开始他还能抵抗,怎奈“我”早已脱胎换骨,媚力惊人,特别在一次邀他同饮时,“我”以惊人酒量使他相信“我”已经醉了,然后“我”痛哭流涕,告诉他“我”是多么孤独寂寞,多么需要人关心照顾,“我”需要有人来爱,于是这个傻头傻脑的东西一头就栽了进去,他和女友三年的感情就这样输给了“我”的一杯酒,“啊——呵呵呵呵…….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看来应该考虑考虑我了嘛”(这是我加的,想当然尔,作不得数)
故事最后写道,“我”的女友最终也被“我”成功地纠正了看法,和“我”一起昂首大步一起前进,文章末尾还不无讽刺地说,至于那个男友,不过是“我”和她打赌时的一件工具,现在我们谁都不要了。
全文至此终结。我又反复看了两遍,确认这的确是结结实实印在纸上的文章,然后顺手把这本杂志扔进了离我最近的一处垃圾筒。
想不到啊,想不到,世界上居然有这种女人!真是@#$#%^&*!!!!(下删两千字)
我的感觉是一个优雅而富有技巧的骗子,在施展出惊人的骗技将受害人洗劫一空后,转眼拉下脸,骂这个受害人是多么贪心愚蠢,并且请求旁观的人为自己鼓掌喝彩,“好样的!干得漂亮!!”
作者写这样的东西时无疑是极具快感的,当然还充满了正义感,犹如翻身群众指着胡汗三骂道:“揭了你的皮我还认得你的骨头!”
但是这种指责却有种令人喘不过气来的味道,因为她的所有的一切都来自这样的逻辑:我是女人,你是男人,你骗了我你就是十恶不赦,我骗了你你还是十恶不赦。
这种观点我很不好给予解释和评价,说轻了对不起自己,说重了更不得了,以我这种薄弱意志,相信她只要半杯酒就可以顺顺利利地把我摆平。
想了半天姑且给个“天真的卑鄙”吧。
女人真是很能打动人的动物,初看此文,大不了又是篇痴心女子负心汉的东西,但仔细一咂摸,才明白不是那么回事。
很简单,只要把里边的人物性别交换一下,便真相大白了。如果说是一个有魅力的男人,他引诱一个女孩,而这个女孩正在热恋中,有魅力的男人施展解术,终于把女孩迷住了,她终于相信他才是自己的真爱,正在这时,有魅力的男士翻脸了,“对不起,我才不爱你呢,我只不过是拿你和朋友打赌。”事情进行到这时,如果女孩家里还有稍微健壮一点的男丁,那有魅力的男子恐怕即便丧不了命也得半残,最少也得饱尝一顿拳脚,如果女孩家中money颇丰,雇了杀手卸下他身上几个零件,我也觉得甚是自然。
按常理,有魅力的男人做了这样的事之后,除了雇保镖穿防弹衣,一定还要远离女孩十万八千里。但是我们没有想到的是,他居然做了如下举动,他很道貌岸然很严肃地对女孩说:“我真的不爱你,从未爱过你,瞧你那样,我会爱上你吗?你不过是被我的魅力吸引住了,你不过是贪图我的英俊美貌罢了,你这种人我怎么可能去爱?”
后面的话不用说了,如果有哪个男人做了这种事还堂而皇之地把它写出来,相信很快会被广大妇女群众撕成一条一条。
可不幸的是,有个女人做了(或者说想做)这样的事,居然还能给发表。
当然,如果“我”(或者说作者)受了欺骗遭人遗弃,写这样一篇东西解解气,那也无可非议,就象旧时的女人丈夫有了新欢,无奈之下剪些纸人用鞋底抽打,“打你个小人头,叫你血倒流,打你个小人腿,你出门就落水…….”
但是我反复读了两遍该文(我,居然把一篇妇女杂志上的文章读了两遍!)发觉里边并没有苦大仇深的味道。
你瞧,文章开头的“我”既清纯又可爱,初遇的那位可爱男士也并未对“我”作出什么人神共忿令人发指的事情,唯一令“我”不爽的的是他和一个女人在咖啡馆共坐,且状极亲热。
“我”在这时果断地把他fire,真可谓大将风度也,人财未失便已亡羊补牢,
此种情况下按常理“我”应重树大旗另起炉灶才是。
以“我”的美貌可爱,还愁没有男人上门吗?
“我”大可对排成长队的男人挑三拣四,跟外企招聘员工相仿。
“姓名?”
“年龄?”
“干什么的?每月能挣多少钱?”
……..
“喝咖啡吗?哦,喝的呀,好了,没你的事了,下一个!”
瞧,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可文中的“我”却并未这样做,而是不合情理地一下子从一个温柔的女孩(从上文看确乎如此)变成了个媚力惊人的女人。
于是我疑惑了:也许她早在温柔清纯时已渴望媚力惊人了,所以不自觉间将可爱男士当了替罪羊,为她以后的成熟(或堕落)顺理成章地埋下伏笔——精彩!但是“我”是一个意志坚定的女人(可以从上下文细细品味),意志坚定的女人当然是有原则的,而“我”的原则是——男人都是王八蛋(同样可以从上下文体会)。
于是“我”的不知趣的女伴在炫耀男友如何如何好时,必然不可避免地挑战了我做人的原则,是可忍,孰不可忍!
在读第一遍时我得出了这样的结论,读到第二遍我才回过味来,非也非也!理由如下:“我”在fire掉可爱男士后已坚信天下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即证明男女之间没有真情,亦即男女在一起毫无快乐可言。而女伴此时看起来却是如此快乐,偏偏以“我”这样可爱这样媚力惊人的女人居然尝不到这种快乐,怎么不使“我”妒火中烧,怒不可遏?于是“我”借打赌为名,一来再次证明自己的媚力惊人,二来打击女伴嚣张的气焰,三来捍卫自己关于男人都是王八蛋的原则,一石三鸟,“呵呵呵呵,天哪,我真是又聪明又媚力惊人啊!”(好象这种女人都是这么笑的耶)
故事落幕,但总觉得意犹未尽。
那位被一杯酒放倒的男友结局如何?我思前想后,勉强得出三种结论。
其一:悲愤交加,羞怒煎熬,留下遗书带着地图去找全城最高的建筑物。
其二:恍然大悟,看破红尘,在那间酒馆灌下半斤二锅头后喃喃自语,“女人,女人没一个好东西。”
其三: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携新购菜刀一把闯入媚力惊人的“我”之家,搂头一阵乱砍,然后留下这样的法庭记录:
“兹鉴于被告人×××于×年×月×日携菜刀一把闯入受害人家中,连砍受害人N刀(N>20),给受害人精神上,肉体上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创伤,罪大恶极,罄竹难书,天怒人怨,罪不容诛…….本庭宣判:被告有罪!!”
“量刑如下,限被告人×××须在三日内写检查一篇交付本庭,被告要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要摸着自己的良心讲,为什么,为什么菜刀磨得不够快!!检查字数不得少于一千字,并且应抄写工整,否则,本庭将追究被告责任并严惩不贷,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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