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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王小波的《黄金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1/04/10 19:50  新浪文教

  新浪网友:大怡宝

  为什么写作

  王小波在黄金时代的前言中,举了三个原因来说明他为什么会写作:山在那里,所以就有了攀登的欲望;熵增和反熵过程;特立独行的结果。

  王小波关于山的比喻,令我联想到另一个比喻:某某艺术家形容他自己,就象一条被扔到艺术大海里的鱼,不得不向前游。这二者相比较而言,有一个“想要做什么”和“不得不做什么”的区别,当然,还有境界高下的区别。即便山真的在那里,也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想要去攀登的,除非这个人热爱爬山,除非这个人即便不热爱爬山,但他知道山项上有一桶金子在等着他,除非这个人即便不爱金子,可他的女朋友爱,除非。。。。总之,王小波是属于攀登的爱好者,还是金子爱好者,亦或是金子爱好者的男友,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熵增和反熵,听起来很深奥,其实不过是功利和反功利的另一种说法。王小波的父亲曾经出于政治和前途的考虑,坚决反对子女从文(虽然他自己终身从文),而这种近乎专制的压力,即始终没有令王小波放弃写作。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王

  是一个多多少少有些反叛的、不那么听话的孩子。绕一大圈绕回这么一个小而浅显的常理,我为王小波的废话工夫而深感倾倒。

  其实,又有几个孩子是完全依照父母亲的愿望成长和择业的,换句话说,如果大多数孩子都有反熵行为,那你王小波在远离父亲的美国,在三十多岁足以决定自己可以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年龄以及不必担心从文会带来严重政治后果的时代,选择写作来作为一项事业,有必要夸大自己的执着和选择的艰难吗?王小波还提到他是在完全没有稿酬、甚至倒贴的情况下坚持写作的,我相信我们论坛里的每一个人,都符合他的反熵理论。难怪于华说:当人人都把向前的方向作为先锋派的前进方面,那么这时大概只有保守派的向守才是一种先锋行为吧。刚读的时候我不太理解,现在终于明白了。反熵诚可贵,熵增价更高。

  一说到特立独行,我就想到那只成天横冲直撞的猪。王小波倒没再提猪,只提到一个教授,很骄傲地说他的女儿拒绝了某大学人类学系的奖学金,选择了需要自费的law school.王小波总结:原来教授,也有不那么特立独行的时候。这个结论至少容易产生两个歧义:一是教授是不是都得特立独行;二是读人类学是不是就一定比读law school来得更为特立独行,尤其是一个三流的人类学家,是不是就一定比一个一流的律师来得更特立独行。总之,王小波怎么来定义特立独行这个词的,我越来越不懂。

  卖弄和炫耀

  王小波在文中,不断地提到维多利亚地下小说,提到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并且将后两者的书名稍作撰改,换成《流年似水》和《文革时期的爱情》,用在文中作了标题。虽然这些书和文章中的主人公和故事脉络毫无关系,而且丝毫没有迹象表明王有没有认真地读过这些书,但他一再重复地提到这几部书名,就给了我一种他非常爱卖弄的感觉。他还批评《追忆逝水年华》这个书名译得不够贴切,只有译成《流年似水》才符合作者本意,想必对这本书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同意他的看法吧,至少从字面上来看,我喜欢前者,因为它有一种音乐的节奏在里面。

  曲解哲学名词

  王小波似乎很推崇沙特,因为他在文中不止一处提到“存在主义”。当然,他是这样来理解存在之意义的:“当我从山上冲下来,出现在会场,并被点了名,就证明了我的存在,否则,没有什么证据可以表明我是存在的。”在另一处,他还提到了“他人即地狱”。那个被他称之为“地狱”的姓李的男人,只不过是在文中和王二争风吃醋,互怀敌意而已,到王二的眼里,便成了彼此的“地狱”。看来,虽然罗马没法在一晚上建成,地狱倒有可能满地都是。

  赖皮

  我说王小波是个赖皮,是有根据的。据王自己说,他在美国主要干的是编程的工作,最擅长的就是将一行可以写完的程序,分成二十行来写,以尽可能多获取以行计算的酬劳。如果他不是一再地提到这一点,我还真不明白为什么他要分十次提到他从卫生所里出来后,冲下山坡的情景,分七八次提到顾教授跳楼后脑浆满地的惨景,分五六次提到他的投石机和同学们从地下挖到黑色粪便的镜头。难道是编程时惹下的毛病改不了了,想用同样的方式多弄点稿费?

  伦敦的天空

  不得不承认,后记写得比前言有趣。王在文中提到一个画家。据王说:那位有名的印象派画家在他的画展中将伦敦的天空画成了红色,引起了人们的震惊,但当人们走出画馆,发现由于污染,伦敦的天空果然是红色的,于是便给了这位画家一个称号:伦敦天空的发现者。紧接着这个话题,王小波引出他的小说就是想告诉大家生活的本来面目,他小说中的生活就是现实的模样,而非出于他的独特发现。

  我之所以说后记有趣,是因为它的逻辑更加来得混乱不堪。首先,人们之所以将莫奈视为印象派的鼻祖,是因为他打破了现实主义派写生和写实的传统绘画方式,完全凭印象来勾勒自然中的光和影。我不懂那位伦敦画家用的是何种手法,但假如他画的天空的颜色,果真就是现实中天空的颜色,那还有什么理由称之为印象派。如果说他是伦敦天空的发现者,那能不能说米勒就是稻田麦穗的发现者,农妇脸上皱纹的发现者,而雷诺阿是贵妇衣饰的发现者?

  至于王小波称他是想让大家知道“生活就是这样子的”,似乎和他特立独行的派头颇为不符。仿佛外形卑琐、自暴自弃的王二,突然成了一个身怀伟大使命的传道者。先不说每个人的经历不同,他眼中的生活都会有不同的样子。即便和王二有过同样经历的人,也会对生活有不同感受和看法吧?

  而且不管王小波如何声称文中经历的真实性,我还是对他的描写有一定的怀疑,譬如说:文革中很多人营养不良,面黄饱瘦,包括王二自己,也常有吃不饱的时候,但小说中提到的几个女性,只要是和王二发生过关系的,都有着饱满而丰润的身材,白皙的皮肤。与对女性有着美好憧憬相反的是,他总是不厌其烦地重复那些关于脑浆和粪便的话题,如果说生活的本来面目中最醒目的部分就只有这些,那读者同志可能宁愿他们终身被蒙在鼓里,永远不知道生活的真相好了。

  总而言之,王小波给我的印象是他努力想扮出一副特立独行的独行侠模样,但却始终没有脱离媚俗的群体。而且从根本上来说,他的特质并非是文人的特质,而是一个努力想打入文人圈子,并不惜戴上一些文人面目、喊上一些文人口号的农民的特质。即便我们不能否认他有讲故事的天才(投石机的故事真的非常精彩),也承认他有一定的写作天赋,但终归来说,他用了太多不必要的技巧来讨好圈内人士,并且有严重模仿流行写作方式的痕迹,反而掩盖了他真正美好的朴实的那一部分。

  相比较而言,我还是喜欢那只猪的故事。

  注:读此书,正是二零零零年最后一天的清晨。

  谨以此篇小帖,来纪念我黄金时代的结束,白银时代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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