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akzl2512
生于70年代,注定了一生痴爱武侠。
虽说金庸的书是老幼皆宜,但我认为其读者群还是以18到35岁之间的居多,老一些的,十四天书对他们而言,只是消遣,小一些的恐怕郑渊洁的童话对他们的影响更大些,再小的,就不读武侠,只看日本漫画了。
十五年前,翁美玲的一颦一笑让我认识了金庸,与同学的争论让我喜欢上古龙,他是我的小学同学,他说如果我们初中又在一个班的话,他一定借我看20本古龙的小说,让我喜欢上古龙。后来,他成了我的同桌,他搞到的武侠总有我的一份。我们常分看一套小说,有时我先看上,有时他先。那三年,培养了我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本事,还能把故事重新组合,免得颠三倒四。
我看书极杂,名著、武侠、言情、推理、恐怖,逮着什么看什么,其他也就罢了,惟独武侠,必须看名家精品,因为我看到的第一本是“射雕”。那时,武侠小说被称为“精神鸦片”,我常说,第一口吸的是海洛因,就看不上其他的了。初中时,主要是租书,租最破最旧的,那一般都是经典。书摊的方向是于回家相反的,为了看书,我的走路速度极快,以至于体育想让我练竞走。
金庸的书,在我知道那付对联时,只剩下“笑傲”没看。看“笑傲”已经上技校了,那天去拔牙,人很多,我在医院旁发现了它。我最怕牙医,每每听到他的小钻响便毛骨悚然,但那天我没感觉,觉的“灭门”远比牙医恐怖。
现在还经常有人对我说,“你看了那么多武打小说,那有什么好看的。”我通常都是笑笑,我怎么向一个把武侠小说叫武打小说的人解释什么是江湖。
江湖在金庸和古龙的小说里,出神入化纵横捭阖的文字里,是那肝胆相照的万丈豪情,生死相许的柔肠百转,黯然销魂而又惊心动魄,在那里,潇洒来去,爱与被爱;在那里,有缘无份,两两相望,醉里挑灯看多情白发。
江湖在徐克和吴宇森的电影里。跨下马,掌中剑,鬓边花,枕畔人,陌上楼头,把酒临风,长啸仰天,长歌当哭。在那里,东方不败嫣然一笑,立马长嘶,宝剑归鞘,星眸阑珊,挥手断袖,只留给令狐冲一个永世不解的心结,而漫天红云,袅袅婷婷,飘落深谷,随风而逝——拈花一笑万山横——绝江湖,入尘世,就这样——梦里逍遥。永远的青霞为我们诠释了剑眉入鬓星眸流转红衣飘摇风流无限,几近勾魂夺魄之化境的东方阿姨。也不一定要长剑,也可以是双枪,是周润发演绎的有血有泪的杀手、大盗、浪子、警察,可以无法,但不可以无情,可以罔顾生死,不可以罔顾道义。
笑也好,骂也好,我看完了40集央笑。一开始就把左冷禅、岳不群的野心和虚伪公之于众,却没有想到编导一层又一层的揭开了另一个包袱——他们眼里的江湖:在那里,想要笑傲,就要无情无义,就要抛弃爱情,将心爱的人推向别人的怀抱,就要罔顾亲情,眼看着抚养自己长大的师母横剑自刎,就要摒弃友情,在知交生死悠关时视若罔闻,这就是编导心中的江湖,就是他们笔下的令狐冲。有东西从我指掌跌落,是我的江湖梦;有歌声在耳畔响起,“红尘多可笑,痴情更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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