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生活》节目2001年6月4日20:00播出。
现在,大多数老百姓都习惯把钱存在银行里,一方面是为了安全,另一方面是考虑将来有一天能把钱用在刀刃上。目前,银行开办了许多代办业务,老百姓和银行打交道的机会越来越多了,在这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差错。这些差错有时是储户的责任,有时候是银行的。可是我们发现,出现差错以后,处理起来,老百姓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就不太对等了。
(一)
今年4月中旬,北京市丰台区的葛先生到银行替女儿领工资。取完钱后,发现银行工作人员在工资卡的存入栏里多打印了300元,葛先生以为这300元钱是女儿单位补发的,就没在意。一个月后,当他再去这家银行替女儿领工资时,发现存折上存入栏上的300元被钢笔划掉了,余额中也少了300元。
为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葛先生先给女儿打了个电话,问清楚了那300元钱确实不是单位发的。可银行怎么会凭空多写300,然后又取消呢?较真儿的葛先生找到了这家银行的分理处,一位副主任了解情况后解释说:存折上300元的改动是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原来,葛先生第一次来取钱时,本应打在工资卡支取栏里的钱却打进了存入栏里,所以多出了300元。
虽说知错就改是应该的,而且存折上的余额并没有错。可葛先生认为,银行不像别的地方,出了错怎么连解释也没有,说划了就划了,改动300元不算件大事,可要是写错了上万元,也能这样随随便便修改吗?这样,储户还能相信存折上的数额吗?可银行的同志却不这么看。银行分理处负责人认为:我们允许发生这种错误,一个柜员一天收业务好几百起,不能不犯一点错误吧!为什么改完以后我们敢盖章呢,因为我们光明正大,我们实事求是。
葛先生却不同意这样的解释:银行出了这样的事,首先应向当事人说清楚,征求对方的意见,然后才能改。象这样想改就改,想填就填,还有没有监督机制,还有没有银行操作的规范程序?葛先生说:“银行存折随便涂改,这样应该不应该?老百姓的利益还有没有保障?”
葛先生本想讨个说法,没想到却生了一肚子气。
为了问个究竟,葛先生又找到了这家银行的北京分行,工作人员让他找客户服务中心,可那儿的工作人员就是避而不见。等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在葛先生的执意要求下,服务中心的两位女同志终于接待了他。在了解全部情况后表示,银行的工作人员确实不应当擅自改动储户的工资卡,并说出现操作失误后,应尽快与您联系,请您到银行来,把当时填的取款凭条和做错的单子出示一下,向您详细解释清楚,双方应该达成一致,这样做也算是对储户的一个交待。
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说,银行业务出现差错,的确没有统一的修改程序,也没有专门的文件。如果出现上述错误,银行应该怎么处理,目前还没有规定。但是作为一种常理,如果说这种错误给您造成了影响,就不应该私自把帐给做了,起码应当征得同意,让储户理解。
观点:1.银行和储户是合同关系,出现问题应当协商解决。
2.消法第14条,谈人格尊严问题。
3.对于错误的修改应当有个程序,便于工作人员操作。
(记者 宋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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