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国会通过保护个人信息法
http://edu.sina.com.cn 2000/04/14 新东方学校出国咨询处
多伦多消息:加拿大国会4月4日通过了企业等待已久的保护电子商务中的个人隐私法。这一法案的通过,有助于保
护因特网用户的个人数据信息,如信用卡号、地址、电话等,从而增加了人们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由于害怕自己的私人信息上网后被人滥用,这种恐惧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很多人不敢在网上购物。
法案要求电子商务公司包括因特网服务供应商在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时,必须获得本人的明确同意
。加工业部长曼利在解释这项立法时说,目前,个人信息已是一种商品,能够用来买、卖及进行市场交易。
现在因特网服务供应商在获取用户的各种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卖给他人时,不必征得用户同意。美国信用卡公司认为,
开展业务的最好办法就是购买知名大学校友的名录表,他们已将这些名录表看作是商品。
该法案将于2001年1月1日生效,生效的适用范围包括由加联邦政府管理的公司,如银行、电话公司、广播电视
机构、电缆电视公司、航空公司及铁路公司。其余私人企业可于2000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与保健有关的公司可有两年的
准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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