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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随笔--由看金庸小说而想到的

http://www.sina.com.cn 2000/11/15 09:53  新浪文教

  引言

  我向来从可读性的角度把书分为三类,一类是能让我坚持看下去的,一类是看着看着就不想再看下去的,还有一类便是根本不愿干,连看都不要看的。第一类中又分为两种,一种是看完便算、过后即忘的,一种百看不厌、常看常新的。至于金庸小说,虽然未必能够做到让人百看不厌、常看常新,但往往随着年龄、心态、经历的变化,却也能使人在消遣之中看出点新的心得来,能达到这一点,书的作者也算是对得起读者了。

  我初读金庸时的年龄和很多人一样,是从初中时开始的,那时候金庸小说还算是闲书(现在在一部分人心中大概也是),老师和家长围追堵截,所以只好跟打游击、地道战似地偷看,自己又买不起书,只能东家西家的借读,因为要着急还,所以如此一来,看书便和囫囵吞枣一般。不过那时年幼,脑子里没有什么杂事,颇能装得进东西,再加上内容也的确吸引人,正应了“书非借而不能读也”那句话,所以一直到现在印象也还非常深。

  后来等上了班,自己有了钱可以买得起书,可是书的价格也跟着涨了起来,全套金庸小说的价格贵得离谱,幸好这世界上又多了“电子图书”这么个玩意,虽然跟电脑跟前看书挺累的,好在这些书本都在肚子里,现在只不过是温故知新罢了。而这时金庸热也由海外转到了大陆,一时间冒出了许多“金学”家,金庸和他写的书的地位都与日俱增,而且在某个阶段达到了顶峰,连“严肃文学”阵营也向他投来了青眼伸出了大手。

  不过中国从来不缺唱反调的,于是乎一石起千层浪,这个领域似乎更加热闹了,就象股市经过了大涨,又开始在高位巨幅震荡,而身在市场的人们心态也各异。我仍然是喜欢读金庸小说的,但已不像年幼时那么盲目,我不想评论他人对金庸的褒贬正确与否,也不想跟着哪个阵营为争论而争论,只是想从一个读者的角度写点读后感,呈与我的朋友们,而并非想来表什么态,希望不要引起误会。

                一

  《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这两部我先看的是前者,这正好跟金庸的写作顺序一样。我原先看书一向有个习惯,喜欢完整的东西,知道作家曾经以一个人物为主人公写过好几部书,便都要找来看,就算不是主人公,哪怕是这个人物在另外一部书中出现过,也千方百计的弄到手,不过有两个作家写的书例外,前有还珠楼主,后有温瑞安,因为简直无法看全,所以忍痛连看也不敢看了。

  那时看书粗疏,所以两部书有什么接不上榫的地方,虽然金庸先生曾在后记中说明过,却也并不留心,只是对《雪山飞狐》的结尾颇耿耿于怀,连猜都不愿意去猜,怕是辜负了金庸先生留给作者自己去思考的用意了。

  至于后来读《飞狐外传》,虽然是悲剧结尾,倒也觉得比《雪山飞狐》好看多了,尤其是胡斐为救助马春花母子,和福康安派来的高手过招时顺口诹出的那段切口,至今想起来还觉着有意思。不过对程灵素这个形象却有些不满意,因为她不是美女。大概是我太冷血吧,所以对她的死我虽然替胡斐感到难过,心底却也并不是太惋惜,直到看到胡斐被袁紫衣拒绝,这点惋惜才冒了出来,现在想想不免有些惭愧。不过一想到这里,便觉得胡斐也一样冷血,程灵素才死了不久,就巴巴地跑到袁小姐那里示爱。直到后来自己也谈过恋爱,才开始隐约地理解了点什么。

  有时候我们为了自己心中的渴望和理想,总不免要有所舍取,这一舍一取中往往便隐匿着伤害,对人或对事。拒绝喜欢自己而自己却没有感觉的人,去找寻自己喜欢同时也喜欢自己、或未必喜欢自己的人,或有心或无意,总是会让事件中的某个人受到伤害,感到难过。有时我们会内疚或自责,但却仍然将伤害进行到底,有的还要编织各种理由为自己开脱,人类的自私可略见一斑。这时候什么“将心比心”、“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些古训都失了作用,我们只是跟着感觉走。存在主义哲学有个命题:人往往会因为维护自己的尊严而去损害他人。

  程灵素生前胡斐对待她的态度大概还是这个原因,但死后则未必全是,或许正因为程灵素的死让胡斐感到孤寂(程灵素在胡斐心目中的分量还是很重的,虽然他一度不想接受她,但他明白她的心思,况且她又是为救他而死的,所以在程灵素死前死后那很短的时间里胡斐未必便没有决定接受她的想法,至于假如将来程灵素不死胡斐是否会闪出反悔的念头,那只有他自己才能知道了),才会去找袁紫衣弥补心灵的创伤。(遭到拒绝怕是痛上加痛,不过相信就算那时程灵素没死,胡斐也断不会回头去找她的,因为这样做未免...虽然现在很有些这样的人,而且也属于“人之常情”的范畴,但从书中看来,胡斐无论从性格上还是处世原则上,这么做的可能性都很小,除非受到潜意识的驱使而不自觉)

  当然,有的人会说,我要是胡斐我就不会在那个时候去找袁紫衣。诚然,有的人是不会,不过我认为这同性格有较大的关系,何况别人也不不可能是胡斐,只能说如果换做我...,不过既然换了人,那程灵素和袁紫衣也要换,也必须换成和说话的人有关的人,这样一来,怎么做也就不一样了。常言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程灵素是某人的至亲,那不管她是否漂亮,那个人都会很难过的,说不定还会大骂胡斐,但倘若程灵素和那人的关系就像胡斐和程灵素,说话的人是否会比胡斐做的更仁义就很难说了。这里再次照见人类自私的本性,有嘴说别人,没嘴说自己。不过我想自私的程度人各有不同,大多数还是属于可以被人容忍的范畴。

  金庸先生在后记中曾提到为了让胡斐看起来和旧式英雄有所不同,所以在塑造他时特别多给他加了几条要求,其中之一就是“不给人面子”。中国人向来是好面子的,这一点连在国力最弱的时候也还是没有改变,金庸先生是个有识见的人,自然知道不给人面子在中国社会生存的艰难,也知道好面子对给国人国家带来的负作用。不过那时候我还小,没觉得胡斐在这方面有什么过人之处,反而偶尔还会觉得他有点不通人情,等到走上了社会,才晓得这一条“要求”会给人带来多大的压力。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现在有些人把理字改成了礼,可要是不照顾别人的面子,有礼也是白搭,因为送礼也要让人受的舒服才行,可见面子的重要性。另外有句话叫“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这朋友嘛,也应该是互相给面子的,否则做不做的成还另说着,而维系有些朋友靠的便是这面子。

  “光棍劈笋不伤根”,人活在世界上,最起码的尊严还是要维持的,“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些人你要是不给他面子,为一点小事也能跟你玩命。于是乎给不给面子变成了衡量人的一道标准,面子换来的还可不止面子,可能还有里子。

  给面子连同刚才说到的自私所能容忍的范畴,这些个标准到底都从哪里来的呢?说不好!或许从人类有了文明、形成了社会以后,便慢慢形成了,只不过随着不断分化,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某些底线是不能逾越的。不过这得分怎么说,有些人就可以不给别人面子,因为他有这个能力,能力和能否不给人面子和给什么人的面子是成正比的,所以强如胡斐或是比胡斐更有本事的人,就可以不给他人面子,而别人必须给他面子,所不同的是胡斐是正人君子,他不给你面子或你不给他面子倒没什么,而有些人就不一样了,没本事还不给面子,那简直和找死差不多。但就算是皇帝老子,也总不能什么人的面子都不给,人在社会,身不由己。

  凡事有利有弊,自从人类有个文明这个词以后,另外一个词便也老跟着搀和着,那就是虚伪。这倒不是说真的就是不文明的,但往往虚伪就象狐狸傍着老虎一样,在那里晃啊晃啊的,晃来晃去也便像如夫人扶了正,成为文明社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了。不会虚伪的得去学,会虚伪的却装成不虚伪,透着那么真诚。

  丰子恺先生在有篇文中写到:有一次他带着孩子玩,遇到买东西的小贩,孩子们吵着要,大人便和小贩侃价,但孩子在一旁闹哄哄的吵着想要,小贩看在眼里便不肯降价了,最终东西还是没有买成。回到家里大人非常生气,对着孩子说“以后想要东西的时候不能让人看出来...”,但说着说着自己便汗颜了,因为按照这个逻辑走下去,想要的偏说不想要,好的要说成坏的,我们在拿什么来教我们的孩子呢?但像丰先生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所以直到现在这套逻辑我们还在时不时地用着。

  但虚伪也和自私一样,都不能过了范畴,太不虚伪就如太不给人面子,难!给面子本就有些虚伪的成分,所以有时实际上差不多是一回事。可是太虚伪让人看了出来,会被人冠以伪君子,也麻烦!谁让你过了火候呢,虽然大家都做是的一当子事,可你破坏了游戏规则,就合伙不带你玩了。要虚伪的恰倒好处,这谈何容易,慢慢学去吧!大家你交流你的经验,我学着我的传统,一块堆不显山不露水的拟着无形的章程,谁能掌握的好,他就吃的开。

  但还有句话叫“性格定命运”,有些人想学,可惜天生资质不好,有些人的性格让他连学都不愿意学,但有时候性格也能变,虽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但量变也能转化成质变不是吗?不过还有些死硬份子却还能不变,胡斐大概就是这种人吧?不给人面子,他无疑是个个性很强的人,但就象宝剑有双刃一般,正如程灵素所说:“你从来就没听过我的话”(同文中人物的原话可能略有出入),恐怕也是性格使然。这让我羡慕,也让我疑惑。

                二

  听说金庸先生最近来了一趟北京,参加了北大的一个什么会,当有人问他最喜欢自己哪部作品时,金庸则回答说儿子女儿他都喜欢,言下之意自然是自己的作品在自己的心目中是不分轩轾的。早些年的时候也有人问过金庸最满意自己的哪部作品、或觉得自己哪部作品写的比较好,那时金庸先生的回答和现在有点不一样,我依稀记得他如是说:后期的比前期的好些,长篇的比短篇的好些。

  《连城诀》在金庸的作品中算是一部半长不短的作品,我很喜欢这部书。从感觉上这部作品有点沈从文小说的味道,让人觉得它有些诗化,又有些像散文,其中贯穿着一丝淡淡的伤感,读起来别有一番韵味。也不知是否巧合,作品中所描写的狄云的故乡,也正是在湖南,这大概是使人觉着有点象的原因之一吧。我前几年也曾去过湖南湘潭一带,却并未感受到沈从文书中所写的那种意境。不晓得是去的地方不对,还是行迹太过匆忙,又或那本来便是经过作者理想化了的地方吧。

  据金庸先生自己讲,《连城诀》这个故事其中有一部分是取自原先他家一个老仆人的经历,而主人公狄云这个形象中也有那老仆人的影子。我第一次看这部书时并不知道这回事,只是从直觉上感到写的很真实、很感人,不由自主的便喜欢它,再加上书中流露出的那谈谈的失落,很能让“年少不知愁滋味”的我细细品位上一阵,虽然只是由此派生出的闲愁罢了。及至走上社会,闲暇下来再次重读它,时常能从里面看出作者通过故事,传达出对人类丑陋一面的失望。但失望终归没有绝望,在小说的结尾之处还是给主人公安排了一个近乎世外桃源般的场所,虽然环境恶劣,但聊胜于无。这不禁让我想起中学时学过的一篇古文《捕蛇者说》,那家宁可在呆在山中也不愿回归社会的猎户。只是现代社会还有没有这样的“乐土”那是谁也不知道,难道在人类这样的群居动物身上,个体的终极目的便是脱离社会么?

  给我以和《连城诀》相近感觉的作品是《白马啸西风》,相近的淡淡的伤感和忧愁,相似的失落与幻灭,只是主角由男人换成了女子,因此显得更加细腻。读罢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

  《白马啸西风》是金庸少有的以女性为主角的作品,不知道武侠小说的女性读者看到它会作何感想,但好象大多男性读者并不爱看以女性为主人公的小说,而偏武侠小说的读者群中又以男性居多,所以这部小说似乎并不是很有影响力,鲜见改编成电影或电视剧本,远不能和金庸的那些大部头作品相比。其实我以为如果找一个风格细腻的导演,再加上个受中国传统美学熏陶较多的摄影师,无论是《连城诀》还是《白马啸西风》,都可以拍出一部风格独特的文艺武侠片来。但究竟市场反映会怎样,就不好说了。

  我个人认为,《鸳鸯刀》是金庸写得最差的一部,虽然也在水平线之上,但和其他作品比起来,却显得逊色。(有些朋友可能会认为是《书剑恩仇录》)整部作品看上去就像急就章,才铺展开来便嘎然而止,结尾生生的按上个很深重的主题,就象麻雀装上了孔雀的尾巴,颇有不胜负载之感。不知是不是受到“形散神聚论”的缘故。总之显得有些说教味,和前面滑稽轻松的故事并不能很好的结合在一起,在这一点上,显然比不上《连城诀》中“大宝藏”那章,虽说《连城诀》结尾前一部分中也有类似的问题,但相对而言自然多了。(相比之下这三部中我感觉以《白马啸西风》处理的最好)

  其实以金庸、古龙为代表武侠小说名家之所以不同于其他二流作家,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往往力求做到深入浅出、雅俗共赏,不过有时候一个照顾不到,非让作品中人替作者说话,也会轻微的显得有些类型化、模式化。好在大多数武侠小说读者并不会因为有这些个东西在里面而较真,说不定反而还会夸赞作品深刻。

  当代的作家风格呈现多样化,谁都不愿意遵循模式,重复别人或重复自己,只是有时矫枉过正,光怪陆离的东西层出不穷,比看李贺的诗还让人眼花缭乱,也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可是一提意见人家就撇嘴,动辄——“你不懂!”,客气的会恹恹地抬起眼皮睇你一眼,那股子轻蔑劲儿就别提了。

  很多作家都认为自己写的东西是阳春白雪,不屑给下里巴人看的,看不懂活该,谁让你没文化呢。就好象作者离开了读者,只靠着评论界一样可以活着。诚然,人民大众应该多长些见识,不能老让人就和自己,可有些个作者引以为傲的新玩意,指不定是外国哪旮旯的小发明或是像服装界的回潮一般,是几十年前的宿货呢。外国人的思维方式毕竟和国人不同,有些外国作家运用的创作手法,我们借鉴过来是可以的,但也不能逮着什么招呼什么啊,现在什么都讲有中国特色的...,难道作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学,倒一点都不要讲了吗?

  也许是兼着报人的身份吧,金庸先生在这方面还是很尊重读者的,(我倒不认为武侠文学的读者群和其他什么文学的读者群是毫不相干而从不交叉的)他的作品当然也有外国文学中吸收来的部分,但在这一点上金庸先生做的很好,至少是很聪明,虽然有前面提到的那点问题,但毕竟瑕不掩瑜。

  有句话叫“俗极而雅”,当然反过来说也不无道理,全世界的人要都穿成舞台上的模特那样,那再有风格的时装也离臭了街不远了。不过好的东西往往是雅俗共赏的,(虽然这样的不算多,雅俗不能达成一致的也未必不是好东西。)王洛宾老先生的《在那遥远的地方》这首歌可以成为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的卡雷拉斯的演唱曲目之一,同样是由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帕瓦罗蒂唱红的《我的太阳》也可以成为人人熟悉的“流行歌曲”。金庸现在这么受到文化界和媒体的重视,怕也是和这句话有关。前一阵在电视上有个座谈会,请个几个文化界人士一起谈金庸,其中一个来自高等学府的教授发言是说到,读金庸千万不要读俗了,我听了不禁失笑;这就仿佛皇帝出游时看见一块还算不错的景致,随即便划为皇家园林,成了皇家禁地,老百姓不得入内。真要是成这样,金庸小说恐怕就成了狄云的师父——“铁索横江”了,来他个孤王半天吊。好在当时便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见,要不然听了这般言论又说不上话,那才真叫人生气。

  如果说本着体谅专家学者的一片苦心还有情可原,可现在个别人却窃占金庸为己有,大有只有他们才配谈金庸、配看金庸的架势,旁人如果哪个敢说金庸半个不好,恨不得撸胳膊抽嘴巴,把你和有眼无珠、不识好歹之辈划上等号,就差踏上一只脚,让你永世不得翻身了。不过真要坚持到底倒也罢了,世人中从来不乏人云亦云之辈,很可能现在有些贬金庸的人,也即当初褒金庸阵营中人,而且贬和褒同样的不遗余力、无以复加,倘若再来一次文革或一场抗日战争,这样的人不知有会如何表现呢?不过这都属空穴来风,不可推演深究。当然思想有所转变本无何厚非,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那么顽强。说到底这哪里是在维护金庸,分明是在维护他们自己,你说金庸不好就等于说他没眼光,有关乎名誉尊严,那便“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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