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杂文:推诿责任怎成了“千金方”
http://www.sina.com.cn 2000/10/31 12:59 大公报
作者:李克因
当领导的,如首席官或董事长这个地位上的头头,固然是此处唯我独尊,可以一言九鼎,实现“钦此钦遵”,但也不可能时时春风得意。盖以既居此位,必当负责,所以也难免有办不下去、十分为难的时候,比如说有人把矛盾上交,不得推脱,又确难处理,不免束手无策。这里且献上一个“千金秘方”,不妨在必要时一试,事成您给我回报,不成就算我白说,咱们两不相欠。
此方名《此案交予刘大人》。听了或感蹊跷,一说自然明白。
有个传统京剧《玉堂春》,最后一折名《三堂会审》,即由三个大法官会同覆审一名被诬谋害人命的待决女囚。三法官虽都地位不低,但总得有个主审,便是来自中枢的王大人了。会审中王大人发现,这蒙冤女囚竟是当初曾与他誓结连理的红倌人玉堂春,现在当然就大大的犯了难。这案子怎样往下审?审明白又该怎麽判?更麻烦的是如果他当年嫖妓的绯闻捅出去,恐怕就不仅仅是牵涉乌纱的问题了。谁碰到这样的问题恐怕都得挠头。这王大人年纪虽然不大,却是在官场里混得滚瓜溜圆的,脑袋一拍,就计上心来,立即自觉“徊避”,说:哎呀,实在不巧得紧,小弟旧病又发作了,需要马上看大夫,庭审事大,不能拖延,不好意思,只好请二位老兄代劳啦!依小弟愚见,“此案交予刘大人”吧!
按:三大法官中第二号人物是该省藩台潘大人,刘大人是三号,职居该省臬台。两位都相当副省级,藩台则略高,必要时可代理省的第一把手,一般情况下也是一把手巡抚的接班人。此案交刘而不交潘,则足见王大人的高才。第一臬台分管全省司法监察,交他办名正而言顺。第二也是更为重要的,他和玉堂春那点事是包不住的,从玉堂春的口供和他自己的表情上,潘刘两位已经觉察到内中奥秘,会审中交换意见时多次“点”他、“臭”他,刘大人表现得特别尖锐、刁钻。
以王大人做为“代天行狩”的八府巡按的地位,“此案交予刘大人”的安排等於给刘下了个硬任务:案子你非办不可,要给我办好,别不识相,跟我耍调皮,哪个嘴大哪个嘴小你应该心里有数,把我弄毛了你就准备“吃不了兜着走”吧!
刘大人不傻,和潘大人一商量,把案子给结了,结得王大人极其满意。
“此案交予刘大人”就是“千金秘方”。说秘不秘,有些人很擅长这一套。遇难题就“此事交予刘大人”,得了彩他少不了拿大头,弄砸了又一身轻。妙得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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