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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那一年我18岁

http://www.sina.com.cn 2000/11/02 11:53  新浪文教

  新浪网友:水手刀

  80年代流行过一支歌。

  唱:“背起行囊,穿起那条发白的牛仔裤,告诉妈妈我要出门几天,妈妈笑着说别忘了回家的路……,那年我十八岁。”

  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那年我十八岁。十八岁本是有限度的独立有节制地虚荣的年纪。十八岁时,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一个少年人希奇古怪的问题-我是谁?这不是一个哲学问题,那时的我为人并不深刻。

  我知道英雄好汉临死的时候总要说:十八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十八年过去了,原来的我是谁?我希望他是一个真正的英雄,我从小就想当英雄。

  虽然人们自觉自己们长大成熟有资格嘲笑了,他们说炸碉堡的或者堵枪眼的是傻帽儿。但这些英雄们在我心目中一点也不傻,他们是不同凡响的人,他们能壮烈地死亡并被后人记忆是命运的恩赐。可惜英雄主义的年代已经成为梦想。从那个时候起,我总是思想和时代遥遥脱节,行为跟着时代亦步亦趋,我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人。

  十八岁时我以为自己很懂事了,我有一个理想,准备用自己的一生的时光去学习和验证生命中的真理,这是渺茫又艰难的信念。很小的时候,奶奶不厌其烦地教育我成为一个伟大的人。伟大是一个很难量化的概念,少年时我就习惯去计量一些实际无法用数量表达的概念,我是一个莫明其妙的人。

  除了这些复杂的思想问题,从外表上看,我是一个正常的少年。很强壮,那是我常常顾盼自雄的优点。十八岁的夏天我还生长了一生中最后二公分身高,然后私人海拔达到了185公分,比一般人要高多半个头。最后的成长理由充分,我同学中有一个在此之前比我高一公分,后来我比他高一公分了。我为了比别人高而长高,很美妙的感觉。后来我一直暗暗庆幸我没有机会和穆铁柱同学,不然我的人生将是一场无边无际的灾难。我相信我的血液中一定有一种对出人头地念兹在兹的基因,十八岁的我已经大了,却一点也不伟大,还没来得及实现人生目标。我是一个向往未来的男孩。

  那年9月1日。是大学开学的日子。那天我还是一个大学二年级的学生。

  平凡的故事开始于平常的一天。

  我的学校座落在大山怀抱之中。建筑散落在那片不同的季节不同地五色缤纷的山林之中,宿舍蜿蜒修到离那片南方丘陵有一公里以上距离的大河旁边,那是一条传奇的大河。可我这个骠悍粗鲁的家伙一直没有在如此山水之间吸收到什么钟灵秀气,那真遗憾。

  城市是我的故乡,近代中国出过不少创造惊天伟业的传奇人物,据说是一个适合男人成长的城市。可我不喜欢它,它很老了,老得破旧拥挤不堪。让人很烦的地方。

  那天是悠闲的一天。九月的阳光依然火热,校园里有喧嚣的蝉燥。人来人往。上午九点我和几个同学一起去做一个游戏,我们一个个表情严肃地站在学校办公楼对面的树荫下,大家都故意一脸铁青,面上的表情使我们看上去显得比实际年龄老成一点。总是这样的:少年盼望长大,老头渴望青春。我们老练地吸着纸烟,目光象贼一样炯炯有神。卢伟他们几个菜鸟紧张得一次又一次向我要香烟。我用来装门面的一盒白健很快就让大家分完了。一班杂种,不知道现在物价很贵吗?当最后一根烟散完的时候,我开始后悔和他们为伍。我是一个公认的大忙人,不是很有空的。

  我的弟兄们神气活现地咬着雪白修长的烟屁股在观察。

  学校办公楼的走廊上有各个系新生入学报到点,各个课桌上摆着各系的指示牌。由家长陪同或者单身扛着行囊的新生在拥挤的人群中办理进入这个学校的第一道手续。都是一些一脸兴奋激动的中学毕业生和对他们牵肠挂肚的父母。

  游戏的发起者是卢伟,我的少年死党,我们从中学同学到大学。我们是来迎新的。我就知道大家没安什么好心,这伙人没有一个人真正有助人为乐的兴趣,大家都想来勾搭漂亮单纯的小学妹,大家准备试试自己的桃花运气。我们都是些有人生追求的大学生嘛。

  “那个可以。”卢伟大惊小怪的尖声气引得大家顺着他的手指着的11点方向看过去。几个好逑君子同时看见了站在办公楼门口的一个高个子女孩。她挺朴素的,兰裤子白衬衣,象个少年合唱队员。她背上背了一个军用被包,手里拎着两个大皮箱,涨红着脸四周寻找什么,一只迷途的小羔羊。

  我后来能一丝不苟地记得这些场景就是因为她。时间是活的,因为时间中穿越的人是活生生冒热气的。我当时即刻对那个女孩蛮欣赏。她看上去那么单纯,单纯得接近愚蠢又自觉,要猎取她的亲睐和亲近不用学习最近流行的精神分析著作的。

  我们所有人抛弃了矜持,一个个跃跃欲试。见到女孩浪漫的披肩发和红白滋润的脸庞是人都会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的啦。

  遗憾的是那天我没有机会,卢伟急煎煎地拉住了我好色的步伐,然后重色轻友地霸占了优先权。他跑到女孩旁边,不知说了几句什么话。我看见女孩一脸感谢地放下皮箱,卢伟小子殷勤地去提皮箱,这个没有义气的家伙百忙之中还抽空转身对一帮伙计们二指成圈,得意洋洋作了一个OK的手势。

  后来我就高傲地离开了,不然我会立即表示出不快的。我的追求落空了,虽说不是顶大件事,可还是不开心。

  我回到了住十个人的大宿舍,那时一个人也没回来。我抱着我的老吉它唱了一上午的歌儿,我不开心的时候喜欢唱歌。中午的时候卢伟回来了,他告诉我那个可爱的妹妹名字叫做吴歌,我对他翻了一个白眼。其实我不生他的气了,只是明白了学不会当仁不让的人只能有一个事事后悔失去机会的人生。

  那天接下来的时间什么特殊的事情也没发生,我午后睡了午觉,然后去打篮球。晚上在夜总会演出的时候我把一曲“春江花月夜”吹得凄风苦雨的跟哭诉一样,然后我几乎忘记了那个女孩。

  我当时是一个业余走穴者,在城市刚刚兴起的歌舞厅里演出,算得上收入微薄,一场十元。但每月三几百元对一个学生来讲是一笔不算小的收入了。我不知羞耻地抛头露面出卖艺术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美好的物质生活必须靠自己的辛勤劳动,不然哪有钱抽五元一包的外烟,没人会送给我的。在歌舞厅交完差,就去小表姑和我合开的服装摊帮忙,顺便和小表姑谈妥了进货的计划并给自己长了工资。有好些个年头了,除了读书我把大量时间孜孜不倦乐在其中地花在赚钱这件事上。我不知道再长大一些我注定会成为一个正宗的商人。有些事显然是命里注定的了,可我自己却总是一无所知。

  就是在那天之后的不久,我开始一次次体会命运的无常和缘分的飘渺,后来我成为了一个男人。成为男人是很玄的事情。回想起来,那多数有些爱情故事。

  讲述爱情故事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如果是真正的爱,你希望从讲述中再次体会她,无异在阳光下点一根蜡烛,如果不是真的爱,那差不多是在风中点一根蜡烛,总之都是费力不讨好的行为。可我还是想回忆、讲述,回味女人的爱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的心灵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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