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西桂林市考录公务员简章及计划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17:11   桂林人才网

  为适应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定于2007年5月26日进行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计划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共172人(详见《2007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表》,附后)。为确保这次考试录用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4月16日至1989年4月16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

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

  3、生源地和常住户口为广西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七)具备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2006年中央及地方机关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07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验证和缴费的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2007年4月28日至5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30)。(5月1日至5月7日法定假期不报名)

  2、要求: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桂林人才网(网址:www.glrc.gx.cn)上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桂林人才网填写《2007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登记表》,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2007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3、资格预审方式:

  各招录机关按照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所公布的招录名额、职位、条件等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预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和报考者。如本人对不予报名有异议,按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因资格审查不严格造成失误的,其后果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负责;属于报考者隐瞒实情或伪造证件造成的失误,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预审未通过所报职位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

  (二)现场验证、缴费

  1、时间:

  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2、方式:

  根据公务员法及中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的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的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市人事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

  经招录机关预审同意的报考者,携带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到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桂林市南环路竹木巷8号)现场验证、缴费。

  考生须携带的报名表以及相关材料:

  1、在网上下载的《2007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4张。

  2、①2007年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毕业就业推荐表;

  ②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

  ③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④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出具有效证件(含奖状等)(详见《2007年桂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第六款”照顾加分”);

  ⑤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经招录机关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应按规定到设在现场的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交费窗口交缴报名费10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

  拟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由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原件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3、要求:超过现场验证、缴费时间不予受理。

  (三)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

  2007年5月22日—5月25日。

  2、方式: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按系统规定的时间从桂林人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贴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一张(须与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一致)。如网上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可凭身份证及交费收据2007年5月22日—5月25日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桂林市叠彩路8号7号楼2楼)领取准考证。

  3、要求:

  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凭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实施。专业科目考试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市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考试总分为35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申论》100分,专业科目50分,面试100分。不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单位,可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其成绩可占面试成绩的30 %。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测试或专业面试的职位,应在招考简章中明确。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常识、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提出问题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由自治区主管部门确定。笔试时间为90-120分钟。

  2、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录机关在报名结束后一周内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确实不能开考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办理退费手续。

  3、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07年5月26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 《申 论》

  下午15:00-17: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5月27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

  4、考试地点:

  桂林市市区(地点详见准考证)。

  5、评卷:公共科目评卷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科目评卷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自治区主管部门按评卷有关规定组织进行。自治区将组织督查小组,对评卷工作进行督查。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上公布。

  7、合格分数线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考职位情况,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不划定合格分数线。市及其以下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全市的实际情况参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划定,也可高于或低于,但低于的必须按照比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低10分以内(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低5分以内)的原则划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

  公安系统考试录用非公安专业毕业生,还要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即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合格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由市人事局、公安局提出方案,报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公安厅审批。

  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违反规定擅自降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标准的,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宣布其划定的合格分数线无效,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桂林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人选,按招录机关计划录用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录机关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的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按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我市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桂林人才网上公布,同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负责组织面试的市组织人事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我市的面试方案,按规定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为主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可根据职位实际增加情景模拟等面试方法,也可适当增加面试内容。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使用普通话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工作由市纪委派员参加,实行全程监督。面试考官必须培训上岗,不打人情分、关系分。选择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从事面试工作。避免人为因素,防止暗箱操作。

  面试工作应在2007年8月1日前完成。

  (三)命题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统一命制。

  专业科目笔试命题由自治区主管部门统一命制,面试命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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