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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及其他注意事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 11:11 广东省人事厅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六、录取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为鼓励人才合理流动,未招满的空缺职位,从全省未被录用的高分考生中调剂录用,具体调剂录用办法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所属职位的考生,请于6月16日12∶00—16∶30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到笔试所在考场指定地点测量身高。身高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测量身高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除《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外,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www.gdzz.cn/)、广东人事网(www.gdrst.gov.cn/)、广东公安网(www.gdga.gov.cn/)和广东省人才评价中心网(www.humanassess.com.cn/)。 附件:1.省直单位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2.报名点一览表 3.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 东 省 人 事 厅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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