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浙江公务员度考新增94个职位 12月7日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12:48   杭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获悉,2008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将新增94个特殊专业职位。12月7日到10日间,报考者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并报名。已经报名确认参加今年省公务员招考的考生,可以报考特殊职位公务员,不需再缴费,四级联考成绩可作为面试依据。

  这次招考的机关单位中,省级机关有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等单位。各地市有招考计划的是杭州、温州、嘉兴、湖州、绍兴、丽水。其中,杭州市招考计划合计19名,9名是法律类职位,如市中院招民商法硕士3名、刑法、诉讼法硕士2名,拱墅区法院招刑法、行政法硕士各1名、滨江区法院招知识产权法、行政法硕士各1名,临安法院招民商法硕士2名,刑法、刑诉法硕士1名。

  这次招考的专业和职位主要为城市规划、网络安全、国际商法、外语翻译、通信工程、生态保护和环境建设、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等。

  94个职位中仅有5个面向本科生,均集中在省外办,分别是日语2人、俄语1人、阿拉伯语1人。还有1个职位招收博士研究生,要求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党建专业。其余职位均要求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须在2008年8月31日前毕业),除报考公安外均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1971年12月6日至1989年12月6日期间出生)。

  报考公安机关相关职位的,要求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年龄18至30周岁(1976年12月6日至1989年12月6日期间出生);两眼裸视力4.5以上;体能测评须达到180分以上。

  

公务员、现役军人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08年应届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2005年至2007年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省外办、温州市外办相关职位的,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分别加试外语的笔试和口试,按公共科目30%、外语笔试30%、外语口试40%合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确定面试对象(温州市外办国际关系职位按1∶5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公告,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省高院、宁波海事法院法官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

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由于专业特殊,报考条件相对较高,特殊职位公务员进入面试的比例也相对较大,考进前5名,就能参加面试。

  昨天,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已经在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www.zj.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www.zjrs.gov.cn)、浙江人事编制网

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rs.gov.cn)、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等网站统一发布招考公告和有关信息。报考者可自行登录这些网站查询。

  12月7日到12日16时之间,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或招录机关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12月10日24时前再次报名。(记者 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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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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