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机关2008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15:39   人事部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民进中央机关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民进中央机关按照报考我机关的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办公厅行政处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17.5分,研究室一处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19.4分,组织部、研究室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为123.2分。

准考证号   职位代码 职位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
91618300924 褚彦春 01001001 117.5 2008年 2月25日
91613161421 葛  稘 01001001 117.5
91613781707 孙运龙 01001001 117.5
91613242025 杨居春 01001001 117.5
91619521510 李辅国 01001001 117.5
91618687003 郭  琦 01002001 119.4
91613383922 盛  力 01002001 119.4
91618710923 殷清波 01002001 119.4
91616641715 蔡兆祥 01002001 119.4
91614228614 李雯雯 01002001 119.4
91618741124 王  瑾 01003001 123.2 2008年 2月26日
91613753503 陈志鹏 01003001 123.2
91618190315 周莹莹 01003001 123.2
91618101409 王  鹏 01003001 123.2
91618180818 石  吉 01003001 123.2
91613389007 张钗英 01003001 123.2
91614180706 白晶晶 01003001 123.2
91618743206 张润天 01003001 123.2
91614180703 李  冰 01003001 123.2
91618300102 李金花 01003001 123.2
91615940224 栾  鸾 01003001 123.2 2008年 2月27日
91618011210 邹英杰 01003001 123.2
91618061626 朱金春 01003001 123.2
91613752610 杨  超 01003001 123.2
91618730324 韩  彬 01003001 123.2

  二、面试确认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08年2月5日前以电话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与我机关人事处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机关将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确认时,将核对考生报考信息,包括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报考职位、毕业院校、专业、联系电话等;社会在职人员还将核对工作单位等,行政关系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请事先说明。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至2月27日(星期三)(具体安排见上表)

  参加同一天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分之前到达民进中央机关人事处,8:50前进入候考室(对于下午面试的考生,我机关提供午餐),迟到或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地点:民进中央机关办公楼一层面试考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可乘416、405、421、运通104等公共汽车麦子店西街站下,或乘707、416、405、421、运通104等公共汽车五里沟站下)

  四、所需材料

  (一)需提前邮寄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须加盖公章),并附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2.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所在单位人事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3.待业人员:所在社区或街道办关于考生待业身份的证明(须加盖公章),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

  4.请面试考生于2008年2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以特快专递寄送到我机关。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7号楼,民进中央机关人事处,邮编100016。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报名表”。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或户口本(待业人员),准考证,本人公务员成绩通知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社会在职人员和待业人员)及其他须出具材料(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缺少上述证件或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面试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严禁泄露试题信息。

  (三)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项费用自理。

  (四)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人事部和民进中央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605020

  电子邮件:rshch@mj.org.cn

  民进中央办公厅人事处

  2008年1月31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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