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递补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14:26   人事部

  因有1名进入我委面试范围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现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公务员面试递补的相关要求和原则,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照公共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名单如下:

姓 名 准考证号 报考部门 职位代码 最低面试分数线
马 琳 10917771719 教育科技司 04003001 121

  特此公告。

  国家民委人事司

  二00八年二月十三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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