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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08公务员面试及体检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14:45 人事部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2008年公务员招考按照各职位录取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体检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面试、体检人员名单
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办公室法规与调研处:116.1 房地产管理司办公室:122.8 房地产管理司土地管理处:127.6 房地产管理司办公与业务用房管理处:110.7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业务管理处:118.5 各省区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管理司党委办公室:120.5 二、面试、体检安排 (一)面试安排在2月26日和2月27日,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 候考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3号楼3层第四会议室。 面试人员名单第1号至第15号考生参加2月26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第16号至第30号考生参加2月27日面试。 (二)体检安排在2月28日上午。 请参加面试的全体考生于2月28日8:00前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1号楼1层西侧会议室集合。 三、有关要求 (一)面试务必提前20分钟到场,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否则取消资格。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3、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国家人事部网站下载),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4、社会在职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二寸彩色近照2张。 (三)体检当天早晨请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 四、联系方式及其它 联系单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干部处 联 系 人:高琪 薛博 联系电话:010-83086937,83085012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食宿交通由考生自理。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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