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宁夏保监局2008年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 15:07   人事部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公务员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就宁夏保监局2008年招录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合格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此次面试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准考证号 姓名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职位面试最低分数 备注
75916452319 王婷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6451925 朱振龙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6452121 石健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6452014 李克斌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6452325 袁晶晶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8690504 王虎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6452203 李忠宁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6452022 梁材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3281208 冯建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75916452407 太鸿泽 09759001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3 递补
75914441929 杨传旺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452224 白梅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231329 车艺君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452225 张武胜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452219 魏玲洁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452311 安娜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452120 吴军安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452015 杨小萍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452023 王静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75916231330 孙世军 09759002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以下 107.2  

  二、关于考生确认及资料补充

  进入面试范围的宁夏区内的考生请于专业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准考证、考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国家人事部网站下载,需手填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后携带到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在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8:30至下午17:30)来我局进行现场确认(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宁夏区外的考生请于专业考试之前将上述材料传真至我局,并在参加专业考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现场确认。在专业考试时,依然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专业考试及面试资格。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凡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专业考试及面试资格。

  传真:0951-5699000

  三、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形式。

  (二)专业考试主要考查考生与报考职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三)总成绩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考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30%。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一)专业考试时间:2008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时间:2008年2月24日—25日,每天上午9:00开始。

  (三)考试地点:宁夏保监局办公楼(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158号和信商务中心B座)。可乘22路公交车至蓝山名邸站下车即到。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非宁夏本地考生提前半小时到场,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60分钟内不得退场。考试时自备文具(考场统一提供草稿纸),不得使用词典、参考书,不得携带电子词典和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面试当天上午8:20前在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顺序及分组抽签。截止当天上午8时50分,没有进入侯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大声喧哗。

  (五)考生面试结束离开考场后,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六)联系人:陈环 联系电话:0951-5699093

  二〇〇八年二月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点击进入查看更多教育考试的精彩内容~~
Powered By Google

更多关于 公务员 面试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