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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教育 > 资格考试 > 2009年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指南 > 正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2008〕79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2009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专业科目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的意见》(国公局发[2008]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公务员招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度招录国家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09年2月12日至2月13日进行(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2、参加面试的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月5日前通过电话与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月12 至13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面试。2月11日下午14:00到福建省国税局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厅报到,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6号,福州左海公园正门对面。
2、面试地点:福州,报到时一并通知具体场地。
3、面试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证件均为原件):
(1)身份证;
(2)学生证(应届毕业生);
(3)工作证(社会在职人员);
(4)公共科目准考证主证;
(5)毕业证书(社会在职人员);
(6)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所在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由档案保管单位提供待业证明;
(7)提供录用计划中“学位要求”、“政治面貌”、“基层工作最低年限”、“相关基层工作经历”和“其他条件”等五个栏目中要求具备条件的相关有效证明;
(8)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三、成绩的计算和公布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的顺序,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2)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将于 2月14日上午在面试所在地按职位公布综合成绩,并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
(1)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的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高低严格依次确定体检范围人员,对考生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1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2009年2月16日上午。
(3)体检为一次性体检,无特殊情况不进行复查;任何个人进行的复查结论一律无效。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2、考察
(1)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生资格、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表现、道
德品质表现和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的考察。
(2)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将于2009年2月下旬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考察对象的人员名单。
五、公示审批
经考察、体检合格,将拟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用
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确定职位;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试录用纪律
1.考试录用工作严格按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违反本《公告》规定录用的公务员,取消录用资格。
2.对弄虚作假取得考试录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3.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考生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得录用,已录用的予以辞退。为保证考录工作的公正性,对招考职位、录取结果等情况将适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并邀请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部门对面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八、其他事项
1.面试只进行一次,不安排补考,请各考生准时报到、参加。未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面试、体检期间,食宿自理。考生免交有关考务费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7098865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监督电话:0591-87098621、0591-87098855
3.本次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招录工作,由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
附件1:福建省国税局系统招录2009年度国家公务员面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福建省国税局系统招录2009年度国家公务员各职位分数线及面试人员名单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