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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家税务局系统2009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5日 14:49   国家公务员局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2009年公务员考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根据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并经过调剂,确定面试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一)。

  二、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2月8日至9日(星期日、星期一)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报到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强调面试注意事项,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2月11日-13日(星期三、四、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开始进入候考室,截止当天上午8时50分、下午1时20分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体检时间:2月14日(星期六)上午10︰00。

  三、地点

  1、报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见附件二)

  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198号华瑞大厦17楼

  注:从火车站可乘坐8路或902路至五星路站下车。(其他可乘公交3路、46路、29路、59路青年路站或五星路站下车)

  2、面试地点

  乌鲁木齐市八一中学高中部(华瑞大厦对面);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全体考生宣布,面试第二天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提交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于面试两天后,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各职位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阶段。

  六、有关费用

  1、免收面试费用;

  2、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生证原件;(3)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4)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毕分办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和复印件各1份;(5)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6)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工作证原件(如无,可不提供);(3)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1份;(4)考生报名登记表1份;(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需加盖公章,具体格式参见附件三,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或考察时提供);(7)4张1寸免冠证件照片(在照片背面用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

  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或者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八、咨询电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人事处:

  1、0991—8812196;2681091

  2、0991-8815234(传真);

  3、电子邮箱ysjxj@163.com

  附件下载: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公务员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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