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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教育 > 资格考试 > 2009年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指南 > 正文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面试工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确定原则及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我局面试人员名单如下:
职位 名称 | 职位代码 | 姓名 | 准考证号 | 笔试最低分数线 | 备注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0901743001 | 柳仕科 | 74314445323 | 103 | |
李红军 | 74316214101 | ||||
陈庆富 | 74313500718 | ||||
业务监管处室主任科员及以下 | 0901743002 | 余长烜 | 74313512712 | 115.6 | |
陈斯敏 | 74313511410 | ||||
黄彦东 | 74319641101 | ||||
智佳佳 | 74313500519 | ||||
刘晓静 | 74319641718 | ||||
朱玲燕 | 74313642803 | ||||
林美冷 | 74319632024 | ||||
王鸿玲 | 74313511114 | ||||
吴志峰 | 74313500524 | ||||
陈晓颖 | 74319402323 |
二、时间、地点
(一)时间
面试:2009年2月15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顺序抽签:2009年2月14日上午11:40。
专业考试:2009年2月14日上午9:00-11:30。
资格复审:2009年2月13日下午15:00-17:00。
(二)地点
福建保监局(福州市五四路111号宜发大厦21层)
三、有关要求
(一)面试当天,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在8时50分前进入候考室;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在13时20分前进入候考室。在规定时间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进入面试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我局可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考时参考。
(三)所有面试人员均须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当天须提前30分钟(即8:30)到达考场。
(四)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拟招职位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2倍时,面试考生的成绩没有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该职位取消录用。
(六)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到现场(均为原件):
1.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
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3.报名登记表;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不需提供);
5.获奖或所获得资格等证书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871593、87803879
传真:0591-87767956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