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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国家公务员招录要求解析之基层工作经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8日 14:01   中公教育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和大纲的发布,正式揭开了今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大幕。对于众多有志成为国家公务员的考生来说,要接受的第一个考验就是15日开始的报名。根据往年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对基层工作经验的种种不明确以及出现的各种问题,中公教育专家在此一一做出解释,帮助考生走好公务员道路的第一步。

  一、基层工作经验之官方说法

  公告中称: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二、基层工作经验常见问题

  1、“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公务员报考日期,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国家税务局系统有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职位,按截至2010年10月15日进行计算。

  考生中有一种误区是,有些职位要求工作经验两年,考生就把大四实习那一年算上,以为刚好是两年,没想到复审时发现没过。今年公告中对于基层工作经验比往年定义有所不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考生一定要区分实习和见习的涵义,不要混淆。

  2、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比如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职位的需要,2011年度公务员招录中,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为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除上述第一条等特殊情况外,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应在2011年1月1日至招考单位通知报到之日(预计为2011年8月31日左右)之间。

  有的考生说自己是2010年7月大学毕业,参加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算是应届毕业生吗?这种情况是不算应届毕业生的。今年12月份开考的就是2011年国家公务员,至于为什么2010年招考却叫2011年国家公务员,那是因为等到成绩出来面试完了体检政审确定录用名单,已经是2011年的事了。报考今年12月份公务员考试且算应届毕业生的,只能是明年六七月份拿毕业证的同学。

  3、国家公务员录取与派遣证是否有关?报到证和派遣证的关系是什么?

  国家公务员录取与派遣证是否有关,要看招录单位是否需要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具体报考中要注意是跟职位的要求有关,跟是不是应届生无关。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4、基层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符合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要求的,可按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报考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参加了上述某个项目,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条件,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请于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

  中公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在报考遇到任何有关政策不明白的地方,应及时打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毕竟招考的各个部门具体职位要求都有所不同,不要因为细微的差错而错失难得的考试机会。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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