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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近8年公务员就业歧视案维权少有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5日 10:57   法治周末

  近8年公务员就业歧视维权少有胜诉

  自2002年因“身高歧视”引发首例公务员就业歧视案开始,到2010年12月8日江苏青年郑伟因“先育后婚”在政审环节被拒录为公务员一案为止,8年间公务员就业歧视维权案绝大多数败诉,仅有1例胜诉,即2004年的安徽乙肝歧视第一案,但考生本人并未因此重获报考职位

  法治周末记者 莫静清

  2011年国家公务员大考刚刚过去,许多考生未雨绸缪苦备“面经”之余,还需祈祷一个完美的好运气。

  首先,不可以患上糖尿病、梅毒、艾滋病或者携带该病毒,哪怕疾病只是“过去时”,也很难“可以”;然后,保佑自己的基因生而全优,没有任何先天缺陷,即使这种缺陷基因呈现为隐性,对携带者个人的身体健康没有丝毫影响;另外,育有子女的考生最好回去查看一下,确保孩子出生证明上的日期在自己结婚证的大章落定之后。

  以上秘籍如情节巧合,实属现实雷同。

  2010年即将过去。在12月8日的年末尾巴上,因为“先育后婚”被当地拒录为公务员,来自江苏的郑伟将当地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而2010年伊始时的基因歧视第一案,于2010年9月有了终审结果:广东青年小唐、小谢、小周,因携带隐性“地贫”基因被拒录为公务员,状告佛山市人保局一案,被维持原判,宣告败诉。

  《法治周末》记者获悉,自2002年因“身高歧视”引发首例公务员就业歧视案以来,至今仅有1例胜诉,即2004年的安徽乙肝歧视第一案,但考生本人并未因此重获报考职位。

  【少数人的就业权利】

  回顾2010年公务员就业歧视新现象,一方面,各种新型就业歧视突发,如基因歧视;另一方面,2010年11月,513名糖尿病患者及家属的建议书寄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认为2005年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限制录用糖尿病患者的条款不尽合理,可能会造成对糖尿病患者的歧视,建议予以修改和取消。

  这封建议信的主要起草者、糖尿病患者小阳,让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印象深刻。“小阳当初刚考上大学时,就因为糖尿病的原因而被学校强制退学,经过他百般争取,在社会的关注下,才终于回到了校园;可是当他大学毕业求职时,又因为糖尿病的原因而失去了当公务员的机会。”

  在陆军看来,小阳的遭遇,就是很多疾患人士的人生写照:从小到大、从读书就学到求职就业,社会歧视如影随形。

  继513名“糖友”上书后,8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亦致信两部委,呼吁修改《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保障艾滋病感染者的平等就业权。

  刚刚故去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蔡定剑生前长期致力于反就业歧视研究。他曾直言,正是一些现行规定导致了“制度性的健康歧视”,而这些规定主要存在于2005年《体检标准》和2007年《体检手册》中。

  环顾中国整个就业领域歧视现象,公务员就业歧视无疑具有风向标效应。

  “首先,由于公务员招录是就业领域规模最大的招录行为,影响到的求职者非常多;其次,公务员招录属于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对社会意识的导向作用、示范作用非常明显,很多企事业单位会效仿。”陆军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2010年10月,中国艾滋歧视第一案即为当事人小吴起诉安庆市教育局。小吴在此前当地的教师招聘中因体检艾滋病检测呈阳性而被拒录。当地教育局拒录依据即为《体检手册》:只要艾滋病病毒呈阳性即为体检不合格。无论当事人属于患者还是携带者。

  另一个客观现实是,当前就业领域,除了公务员体检标准之外,并未再有一个成文统一的体检指导标准。于是,公务员体检标准成为了用人单位至今唯一可参照的标准。

  陆军表示,从历史上看,最早针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歧视,就是由公务员招录领域开始发端、并进而蔓延到全社会各个就业领域。

  《法治周末》记者根据2010年最新数据统计,在中国,约13个人里有1个人携带乙肝病毒;14个人中有1人患有糖尿病;3514个人里有1个人携带艾滋病病毒;而每个人有3万多个基因,谁也无法保证每个基因都属正常。

  对比数据来自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最热岗位竞争比例:4961个人里录取1个。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表示:“根据我们的调查,需要底层劳动力的建筑、物流业在贯彻反歧视方面做得最好,这也是因为他们非常需要劳动力。而公务员考试的报名人数多、竞争性强,一些政府机关便随意加强了筛选机制。”

  “检验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其实不是看多数人,而是看少数人,比如残疾人、同性恋、外来移民,他们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公共领域评论家刘瑜对大学时一位老师的讲话记忆犹新。

  在反公务员歧视领域,2010年呈现一个新趋势:即参与反歧视的领域已从乙肝人群逐步向艾滋、罕见基因缺失等人数更为“弱势”的群体扩展。

  周伟认为,这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社会意识的进步。

  但陆军不敢完全苟同。“今年发生的基因歧视第一案、艾滋病歧视第一案以及‘先育后婚’歧视案,和2003年周一超因乙肝杀人案一样,其实都是偶然案件,然后促成社会事件,最后才可能引起政府关注,而各种歧视其实存在已久。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悲哀。”

  “现在很多媒体朋友、甚至很多乙肝战友都在和我说,雷闯加油。”雷闯,这位当年因携带乙肝病毒保研被拒,一边给524位中科院院士写信求助,一边想着“一个大学生能改变现状么”的大学生在网上留言,“我很奇怪,,难道不是应该我们一起加油吗?”

  【上令下难行】

  即便是被认为今年在法律法规上业已取得全面胜利的反乙肝歧视领域,在各地执行中仍存在“难行”困局。

  201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3部委首次就维护乙肝携带者权益联合发文。

  2010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体检标准》,将其中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对该修改的具体意义,陆军解释道:“原《体检标准》中容易引起歧义,曾有法院将其解释为‘必须先筛查出考生中的乙肝携带者,然后对其进行检查,排除肝炎’,这种解释,就为一些招录部门对考生进行乙肝检测找到了借口,现在予以删去,无疑是一个进步。”

  实际上,在陆军看来,目前诸多就业歧视案,当地人事部门都在借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模糊性,玩着各种文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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