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公务员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类政策继续完善和调整,报名和考试环节更加便捷。三项高含金量的国家级考试继续吸引考生关注,报考总人数达230万。
公务员考试
北京人社局取消应届生招考专场
2010年上半年起,北京市公务员招考不再单独设置应届毕业生专场,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将合并招考,以此和“国考”保持一致。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主管部门还专门面向2010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招考,192个职位312个名额面向大学生“村官”。
探索从技工中招公务员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积极探索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据了解,目前我国公务员招录对考生有明确的学历要求,根据报考职位需要,考生至少需取得大专学历,有的职位甚至要求考生取得本科或硕士学历。
公开试题将受严打
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在2011年国考报名期间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工作。通知提出,非法的录用考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要查缴。各种以网络、办班、出售考试资料、资讯等方式公开录用考试试题的不法行为将受严打。
首次调剂补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2010年5月就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补充录用公务员发布公告,这是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首次组织调剂补充录用,人数约为600人。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本次调剂是因现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另有部分招录机关机构调整,新增加了一些编制,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据了解,以往国家公务员招考中也有调剂程序,但主要是针对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情况。
招考出新政
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一线工人和农民首次获得报名资格。海关、国税、铁路公安等直属机构县级以下职位进行了试点。从此次招录开始,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待遇。中央机关(不含省级以下直属机构)专门设置了录用计划,用于招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次招考进一步加大了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录用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计划数达到计划总数的85%以上,比去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本次招录,考生年龄放宽,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也可报名。
基层经历时限要求提高
在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报中,主管部门提高了对考生基层工作经历时限要求,考生要在报名起始日前满足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年限。而依照往年旧规,考生只要在2011年7月前满足“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条件就可顺利通过资格审查。这就意味着,考生在报名时,实际已经在基层工作超过两年。
国考人数居高不下
2011年国家公务员网报人数仍突破百万大关,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数达141万人,103万人确认参加考试。575名35岁至40岁的应届硕士和博士毕业生报考,5494名具有大学生“村官”等农村基层服务经历的毕业生确认参加108个定向职位的招考,62名工人和农民确认参加14个定向职位的招考。
录用体检禁测乙肝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新规定公布,有关肝炎的检测项目,一律不许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今后,进入公务员录用体检环节的考生,即使携带乙肝病原,也不用担心被拒绝录用。
申论首现两套试卷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中,申论科目首次出现了两套不同卷,按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分别设置。
司法考试
大型咨询会首次举办
2010年6月,北京市首次举行司法考试大型公开咨询活动。北京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向考生和家长解答了司法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转、外地户籍考生报名和考试、实习和申请执业等相关问题。
考生报名首次选考点组
在2010年北京司法考试报名中,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北京市司考办公室试行考生在网上就近选择考点,将全部考点划分为若干组,每组包含若干个地理位置较近的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就近选择一个考点组,但不能选择组中的具体考点。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期限,通过身份证号码及准考证主证上的报名序号,登录北京市司考办公室网站,依据先到先选的原则选择考点组。
主副证首次实行
在2010年司法考试中,北京地区首次实施主副证,考生同时携带两证方可入场考试。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时获得准考证主证,完成就近考点组选择后,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副证。准考证副证的作用是告知考生参加考试的地址、考场序号和座位号。
无线电立体监控
2010年9月举行的司法考试,全国共39万人报名,33万人参考。北京地区布下了由无线电监测站、流动巡逻车、屏蔽仪组成的立体监控网,覆盖全市司法考试所有考点。确保了考试平稳进行。
注会考试
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施
2010年2月,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并发布,2010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增加了替考人员、场外协助作弊人员等其他相关人员,相应增加了对其处理措施及处理程序等内容;增加了终身禁考和取消免试资格两种处理措施,将考生考试违规行为的处理归并整合为四类: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个年度不得参加考试,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终身不得参加考试,取消免试资格。
考试管理工作指南修订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财政部考办对《考试管理工作指南》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规定,考生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
新考试制度首次全面实施
2010年9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举行,全国考生数超过50万人。这是新注会考试制度全面实施后的首次考试。旧注会考试制度从2010年起不再施行。新考试制度下的第二阶段考试也首次举行。中注协还首次在澳门举行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
(北京考试报记者 刘海燕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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