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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考录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1日 10:28   新浪教育

  新浪教育讯 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考录人民警察报考指南已经发布,详见下文:

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考录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特别提示:

  1、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报考前认真阅读《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和本《报考指南》,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公务员招录考试培训班、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印制发行的考试资料、出版物、上网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问:今年招考人民警察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本次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具体可分为四类:(一)在报名开始日(即2011年3月24日,以下统称为报名开始日)前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且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二)重庆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重庆生源,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三)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人员;(四)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重庆市外高校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

  上述报考人员只要符合《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11年上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均可报考。

  2.问:外省市的报考人员除《职位表》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具备哪些资格条件才能报考?

  答:符合《职位表》中规定资格条件的非重庆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非重庆市常住户口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应能在2011年8月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问: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网址: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4.问:这次对报考人民警察的学历(学位)有何规定?

  答: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非重庆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重庆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和市外高校的重庆生源,视为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

  5.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在报名开始日前同时取得重庆市常住户口和学历(学位)证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6.问: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必须在2011年8月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

  7.问:未满服务期的重庆市选派大学生能否报考?

  答:未满服务期,但在报名开始日前已经解除了《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的选派大学生可以报考;在报名开始日前未解除协议的不得报考。

  8.问:试用期内、试用期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能否报考?

  答: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试用期满已任职定级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现场复审报名资格时出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9.问:已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现正在校攻读更高学历且不在2011年毕业的考生,能否报考?

  答:按《招考公告》“在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1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的规定,拟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已转至就读学校且实行全脱产学习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拟报考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未转至就读学校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10.问: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在什么时间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答:根据《招考公告》和有关规定,在职人员报考人民警察,原则上应在2011年5月30日至6月2日现场复审报名资格(具体时间于5月底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查询)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对于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区县(自治县,下同)人力社保局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人事(干部)处同意,可延至考察前提供。

  11.问:如何理解“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这一条件?

  答:这个条件是指1975年3月24日至1993年3月24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二、关于报考时间、方式和步骤、报考职位、考试考务费用

  12.问:这次报考人民警察何时进行?怎样报考?

  答:重庆市201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时间从2011年3月24日9:00开始,至2011年4月1日24:00结束。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在线服务”栏目下的“报名及准考证打颖栏,或者通过“重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具体注意以下几点:

  (1)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实或因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考人员应慎重报考,按时缴纳费用,一经缴费确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若因本人原因不能参考,不予办理退考。

  (4)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13.问:各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答:按《招考公告》规定,各招考环节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1年3月24日9:00至4月1日24:00网上报名

  2011年4月5日前缴费

  2011年4月24日笔试

  2011年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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