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设“最低合格线”,省级机关为55分,市以下机关为50分◎少数民族考生,每科加2.5分,须4月12日前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
4月10日上午9点,2011年安徽省公务员招考笔试正式举行,全省共有141797名考生参加。
据省人事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考试在全省设18个考区,在17个市共有99个考点4756个考场,省直考区在合肥6所院校设立考场503个,约1.5万人参加了省直考区的考试。
当天的考试分上下午进行,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职位的人员,进行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科目的考试;报考其他职位和市以下法院、检察院专门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专业知识》包括客观性和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50分钟,考试均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或《专业知识》)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此次考试设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省级机关为55分,市以下机关为50分。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于4月12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父母任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户口所在地县级民委关于其民族情况和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血亲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到省直有关招录机关或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另外,个别招录机关的特殊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在统一笔试后进行加试,加试的时间、方式、内容以及成绩计算等事宜另行确定并事先向报考人员公布。(记者 聂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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