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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湖北省公务员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精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5日 16:27   中公教育

  1、请你做一个简单的个人介绍。

  【中公教育参考答案】

  这是经常考到的简单而难以回答的问题,主要考查考生的个人背景与公务员(微博)职位的匹配度。回答此类题不要求面面俱到,只要把自己符合公务员的素质讲述出来就行。

  首先,要符合逻辑,介绍时应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使自己的优势很自然地逐步显露,不要一上来就急于罗列自己的优点。

  其次,要有事例,事例的列举上也要力图新颖,并要有相当的可信度。

  再次,不可夸张,夸夸其谈。坚持以事实说话,少用虚词、感叹词之类。

  最后,不同的人应有不同的侧重点,比如对于应届生,因为没有工作经验,可以就自己在校期间参加的实践加以介绍,关键不是参加了什么实践,而是通过实践学到了什么,自己的能力有哪方面的提高。对于有工作经验的人来说,则是应侧重自己的工作履历,在几年的工作中具备了哪方面的素质。

  2、对“做的事情越多,犯的错误越多” 这句话的看法?

  【中公教育参考答案】

  俗话说:人有失手、马有漏蹄。我们每天可能都在不断的犯错误和改正错误。生活、工作、做事情,谁都不可能避免错误。做的事情越多、犯错误的机会肯定也越多。做的事情越大、犯错误的严重性也可能越大。如果想要不犯“错误”,惟一的办法就是不做任何事情,那么此时就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就是失职。既然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对待错误的态度就是最关键的。

  首先,我们要学会用良好的心态接受错误、承认错误,要“敢作敢当”。有了错误,就要勇敢地面对,大声地说,“我错了”,而不是找理由开脱。只有这样,意识里面才会对错误产生认识,才会认真地从中分析原因。

  其次,看看能否尽最大努力来使该错误造成的后果最小化,既然错误已然发生,那么及时处理好才是最重要的。

  最后,坏事也变好事。犯错误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少犯错误其实不容易,但我们应将少犯错误作为我们孜孜不倦地追求。总结少犯错误的原则,在工作中认真做事。如按照规范、法则、规则、要求去行事、做事;要明辨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组织倡导的、什么是应该做的、应该怎么做,而不是随心所欲;要从自己或别人犯过的错误中吸取经验和教训。

  同时,也要认识到错误毕竟是错误,对于犯错误,可以理解,但不能提倡。总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重点是犯了错误之后如何来面对。

  3、国家对农民的粮食资助力度不断在提高 ,但是农民却说 “拿到手的就那么一点” 请谈谈你的看法?

  【中公教育参考答案】

  农业强则国家强,农民富则国家富,因此解决农民问题是头等大事。

  农民说“拿到手的就那么一点”,而国家对农民的粮食资助力度确实在不断提高,因此要查明原因究竟在哪里,是资助的中间环节出了问题,还是方法上没有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的特点。如果是中间环节出了问题,要认真调查,查处贪赃事件。针对不同的地区,要根据地区特点采取不同的致富手法。

  国家对农民粮食的直补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但是单纯的,仅靠金钱上的资助是不能根本解决问题的,不是长远之计。因此要从发展农村经济上入手,让农民真正富裕起来。要将农民经济真正纳入市场经济,采取各种方法使农民致富。比如发展乡镇经济,提高农民文化科技素质,发展特色经济,打开农民粮食生产销售渠道等等。

  4、交警部门运用隐蔽测速对违章司机进行处罚,谈谈你的看法。

  【中公教育参考答案】

  隐蔽测速实际上是一种隐蔽执法。隐蔽执法可以打掉司机的侥幸心理,排除执法人情干扰,并且有效降低公共管理成本,在客观上维护了上路公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但是隐蔽执法毕竟有“执法陷阱”之嫌,隐蔽执法实质上,就是在公共管理部门未尽告知义务,在公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设好“套儿”让人往里钻,不符合执法公开的要求。而且,“隐蔽执法”与“阳光执法”的理念相悖,更不符合“依法取证”的要求。因此应该取消隐蔽执法,取消隐蔽执法意义重大。

  首先,新交通法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很显然,这就是要求取消隐蔽执法。因为隐蔽执法只能事后罚款,不能“及时纠正”,更无从判断是否“情节轻微”,“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其次,执法也应当有执法的尊严。“法治”应当是执法者正大光明地执法,守法者获得法律的保护,违法者心甘情愿接受处罚。

  再次,惩戒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管理。但当“罚”成为一种目的的时候,管理者就会忘记了执法的目的是矫正过失,是营造秩序;这就很难让被管理者心服口服,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会进一步恶化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这必将给管理带来更大的困难。如此循环下去,将是执法愈严,秩序愈乱,管理愈是困难。

  最后,取消隐蔽执法,可以恢复了执法的公开和程序的公正,当然也将更有利于结果的公正,是司法公正的具体体现。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和谐社会是以人为本的,而改变隐蔽执法、合理的进行超速限制、重管轻罚,对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和谐关系,对于交通秩序的和谐,是有很大的积极意义的。现代法治理念强调从“以管为本”走向“以人为本”,“以罚为本”的理念早就应该抛弃了。因此应将执法放在透明的阳光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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