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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来工报考公务员截止 成绩3至5名可入户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2日 10:04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许蕾)近日,广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将通过考试,选拔优秀的外来工,到基层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并专门从事外来工服务和管理工作。据悉,报名已于昨日16时截止。此次选拔考试,共计录用20名外来务工人员,各职位组考试成绩第1名者将录用为公务员,第2名则聘用为事业单位职员,第3—5名可在广州入户,成为“新广州人”。

  根据招考公告,选拔对象为在广州市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报考的条件包括:年龄18至35周岁(1975年7月15日至1993年7月15日期间出生);高中(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在广州市企业工作3年及以上;户口不在广州市或已通过企业用工方式及激励政策迁入广州市。

  录用的职位包括:荔湾区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务员、越秀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职员、白云区江高镇出租屋管理中心职员、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公务员、增城市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职员、海珠区南洲街道办事处公务员等等共计20个职位,每个职位选拔1人。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为7月31日。按选拔职位名额1:5的比例且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安排在8月中旬,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实施。体检、考察合格的,由市组织和人保部门办理录(聘)用手续。各职位组的第1名录用为公务员,第2名聘用为事业单位职员,第3—5名可入户广州市;笔试成绩第6—10名将增加入户积分30分。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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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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