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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岂能“量体裁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1日 15:00   大河网-大河报

  一篇题为《2011年8月庐山管理局“超级舞弊门”事件》的帖子出现在天涯社区等网站上,内容直指江西庐山管理局在今年8月份的事业单位招聘中徇私舞弊,庐山管理局招聘的11个事业单位的职位考录笔试中,有5个单位的第一名都是当地领导干部的子女。    

  在就业形势依旧严峻的大背景下,事业单位是很多人眼中弥足珍贵的“金饭碗”,正因为资源稀缺,公平公正就显得格外重要。毋庸讳言,事业单位照顾录取本单位子弟并非个别现象。和形形色色的“垄断福利”一样,单位对于职工来说,就是自己和家人的福利来源;而单位领导也往往更愿意将为员工谋福利视为主要工作之一。问题的关键是,事业单位应该如何进行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此外,《暂行规定》不仅提出了回避制度,而且明确规定,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录用者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公众对领导子女个个成绩优异的质疑,庐山管理局人事劳动处副处长朱常明表示:“只是一种巧合”。但他同时在解释招聘指导思想时表示,多年来庐山管理局没有进人,一些单位男女职工比例失调,一些单位青黄不接;同时,许多庐山籍和在庐山管理局上班的员工子女大学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2008年开始,庐山局党委共拿出36个事业单位的岗位面向全庐山招聘。

  从这番解释中不难看出,庐山的这种“定向招聘”颇有渊源,实际上,早在2010年12月,“天涯论坛”上就出现一篇《公权巅峰,庐山部分高干子女阳光上岗》的帖子,揭露了庐山一些领导干部的子女和部分关系紧密的关系户子女被安排在财政局、就业局等好单位,引起群众严重不满。庐山历次招聘不仅没有落实“回避制”的要求,反而将任人唯亲发挥到了极致。如此一来,领导干部子女的“脱颖而出”,怎能不令公众产生强烈质疑?    

  类似事件曾经多次曝光,招录黑幕不仅是对相关制度的挑衅,同时也不失为对公开透明机制的拷问——如果招生政策、考生资格、录取信息等事项足够公开,如果责任主体以及问责机制足够明确,形形色色的招录黑幕如何能在公众难以察觉的角落滋生?    

  尽管“暂行规定”明确要求事业单位招聘实行“回避制”,但各事业单位在招聘过程中的“主考官”,往往是本单位人员,由此不免给人留下可乘之机。要想彻底杜绝此种现象,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改变用人单位身兼“主考官”的现状。有鉴于此,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应该采取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联合组织考试的方法,由主管部门抽调专人负责考试安排;或者将公开招聘交由人事部门等第三方完成。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回避制”落到实处,从而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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