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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西政法干警招录公告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24日 15:13   中公教育

  2011年山西省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录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山西政法干警招录工作的正式启动。中公教育辅导专家深入解读公告内容,并结合多年来对公务员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经验对本次报考予以指导。

  一、招录总人数减少,多数招录单位招录人数均有所下降

  2011年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公安、司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212名。其中,基层法院机关20名,基层公安机关175名,基层司法机关17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37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招录158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17名。

  而在2010年的公告中规定,2010年全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489名。其中,基层法院机关11名,基层检察院机关28名,基层公安机关423名,基层司法机关27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100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招录389名。

  显然,除了基层法院招录人数有所增加以外,其他招录单位招录人数均有所减少,尤其是基层公安机关和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缩减最为严重。

  二、招录单位有所变化

  公告明确指出,本次将组织2011年山西省政法系统基层法院、公安、司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相较于上年,招录单位有所变化,在2010年的公告中明确指出招录单位除了基层法院、公安、司法机关,还包括检察院,今年的公告中没有关于检察院的招录计划,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报考时要注意。

  三、招录对象要求有变化

  公告中指出,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09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而在2010年的公告中明确指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只可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也就是说,今年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以报考其他招录职位。

  四、招录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年龄要求放宽

  公告明确指出,报考年龄在18岁以上(1993年8月20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0日以后出生)。其中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到27周岁(1983年8月20日以后出生)。而在2010年的公告中关于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的年龄没有特殊要求,那么今年的这一变化,显然对退役士兵来说是一个好消息,报考时要格外注意。

  2.学历要求有变化

  公告指出,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试点班的,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而在2010年的公告中,以上相关职位都是按照国民教育序列学位(学历)走的,报考时要重点关注一下。

  五、加分政策

  公告明确规定,凡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含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成绩总分加10分。

  六、开考比例有新变化

  公告明确规定,报考基层公安、司法机关贫困县、边远县职位和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放宽到3:1。在2010年的公告中,只规定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考时要重点注意。

  七、录用——逾期不报到,取消资格并处5年禁考处罚

  录用人员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友情提醒:

  报名网站: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报名时间:2011年8月22日—8月26日。

  初审时间:2011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8月29日24:00前。

  打印准考证:2011年9月12日开始。

  笔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至18日

  具体时间安排为:

  9月17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申论

  9月18日 上午 ①专科层次

  9:00—11:30 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②本科层次9:00—11:30 民法学

  ③法律硕士9:00—12:00 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下午 14:00—17:00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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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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