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先培训
本报8月24日讯 (记者 王斌 实习生 郭旭)今日,省政府公布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十二五”规划,将加强公务员培训力度,做到“凡进必训”,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任职定级。
我省将对公务员开展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科学文化素养等方面的培训。计划在五年内,对全体公务员至少轮训一遍。鼓励公务员参加有关学历学位教育。我省将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考核合格的新录用公务员,按以下规定任职定级: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没有工作经历的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五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二十四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二十二级。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原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可参考其原任职务与级别,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其他具有工作经历的,可根据其资历和工龄,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务与级别。新录用公务员任职时间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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