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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考申论热点之曲靖铬污染拷问黑色GDP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0日 18:21   中公教育

【背景链接】  

近日,云南省曲靖市发生铬渣污染事件,震惊全国。据央视等媒体报道,今年6月,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000多吨剧毒工业废料铬渣,被司机非法丢弃在当地水库中,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珠江源头南盘江水质也存在被铬渣污染的危险。另据中新社披露,除了这批被非法倾倒的5000多吨铬渣,在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后门处,还有一处总量达28.84万吨的露天铬渣堆,距南盘江仅一条土路之隔。

【理论背景】

铬渣属于剧毒工业废料,国家对它的存放、运输、处理、防护都有非常严格的规定。2005年,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出台了《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对全国铬渣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时间安排等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又于2007年发布《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规范(暂行)》,对铬渣的堆放、挖掘、包装、储存、解毒、综合利用等问题做出了详细规定。

【标准表述】

[原因]

之所以会发生像云南曲靖这种性质极其恶劣的事故,主要原因在于相关企业极其缺乏社会责任感,对铬渣处理程序控制不严,有时甚至为了节约成本,对铬渣处理过程能简就简。这次云南曲靖事故,司机在将铬渣运走后,企业根本没有后续监控,才导致司机将剧毒铬渣随意倾倒。

违法成本小于治理成本是企业屡犯不止的原因。相关环保法律更新和修正滞后,应该在上位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加大处罚标准,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监管部门对事故的发生难辞其咎。当地环保部门在明知南盘江边的铬渣堆存在重大隐患,并出现过严重渗漏的情况下,未能清除隐患,又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发现属地企业非法转移倾倒剧毒物质,监管形同虚设。

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地方政府为了经济效益,大肆对这些铬盐生产企业开绿灯,乃至提供政策、贷款方面的扶持,这导致旧的铬渣堆没减少,新的却又在不断堆起。

【措施】

中公教育专家总结如下措施:

第一,企业经营应铭记恪守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污染不可避免的化工企业,在建厂之初就应当把废渣的无害处理提上日程,严肃、严谨、认真、科学地处理产生的铬渣。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铬盐生产工艺,减少铬渣排放量。另一方面要采取适当方法进行铬渣的后续治理,要采用循环经济的思路,将铬渣变废为宝。

第二,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立法,建设农村环境监控体系,普及农村安全知识教育。对于现有的立法执法部门应该去严格地执行,加强农村环境监控机构的建设,同时发展公众的监督,为环保部门发现问题提供线索。

第三,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追求经济效益绝不能忽视环境保护,这需要根治产业结构不合理和经济发展模式扭曲的顽疾。粗放发展模式在一些地方仍旧根深叶茂,在经济利益和政绩的驱动下,为追求经济利益而牺牲环境的事情时有发生,对此应加强对地方官员的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

第四,加大对重大污染事故的惩处。要加强对涉事企业的调查和对失职渎职监管人员的问责,对于违规企业要加大惩处力度,提高违规成本。对于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要加强行政问责,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提供警示。

鉴于铬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唯有全方位反思、链条式问责、立体式整改,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痛定思痛、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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