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负责。2011年12月22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公告。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 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在职教师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1年12月24日至26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各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 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 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八、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工作,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考录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策规定、程序方法和考录结果“三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凡违反规定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录用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本公告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相关事项提示
1. 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或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发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看相关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 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录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812-333588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0812-332513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监督电话:市纪委信访室 1238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 0812-3350130
招考单位咨询电话:
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 | 职位代码 | 咨询电话
(区号:0812) |
致公党攀枝花市委 | 1030001 | 18908141233 |
民进攀枝花市委 | 1030002 | 3350510 |
攀枝花市计生协会 | 1030003 | 5100682 |
攀枝花市教育局 | 1030004 | 3332281 |
攀枝花市审计局 | 1030005 | 3344052 |
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 | 1030006 | 3339816 |
攀枝花市卫生局 | 1030007、1030008 | 3332294 |
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030009、1030010 | 3336514 |
攀枝花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 1030011 | 3364050、3363617 |
攀枝花市体育局 | 1030012 | 3355062、3346621 |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 1030013、1030014 | 3364906 |
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 | 1030015、1030016、1030019 | 3506037 |
攀枝花市路政管理支队 | 1030017 | 2293998 |
攀枝花市公路管理处 | 1030018 | 3500011 |
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 | 1030020—1030022 | 8880121 |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30023 | 3350337 |
攀枝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 1030024—1030026 | 3333505 |
攀枝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 1030027、1030028 | 3345919 |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 1030029、1030030 | 3910281 |
攀枝花市档案局 | 1030031 | 3363564 |
东区区委组织部 | 1030101、1030102 | 2222712 |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30103—1030112 | 2226106、2229200 |
西区区委组织部 | 1030201、1030202 | 5552632 |
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30203—1030218 | 5555400 |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30301—1030310 | 13882360095 |
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030401—1030402 | 5250101 |
附件:2011年攀枝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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