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复审
报考市级机关(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基层司法助理员的资格复审由市司法局负责;报考县(市、区)和乡镇机关的资格复审工作由职位所在地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2011年12月22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应按公布的事项,携带《2011年 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 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 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86741860)。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费并发给面试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有关信息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至26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凡未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的,视为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录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后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同级机关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结论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二)考察
由市级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报考基层司法助理员的,由市司法局)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 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七、公示
各招考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应在乐山人事考试网或本地(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录用职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 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三年内取消准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九、考生注意事项
1、乐山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过程中各环节有 关调整、补充、提示以及有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公告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录工 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 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中,报考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每一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有隐瞒有关情况、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录用主管机关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各招考单位和各县(市、区)均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由市纪委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3—2426983、0833—12310、0833-244159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33-2431510
咨询电话:
乐山市审计局0833-2434067
乐山市水务局0833-2428215
乐山市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办公室0833-2114945
乐山市统计局0833-2115423
乐山市民族事务委员会0833-2037108
乐山市财政局0833-2443097
乐山市商务局0833-2413991
民革乐山市委0833-2132252
农工党乐山市委0833-5185629
致公党乐山市委0833-5185988
乐山市环境保护局0833-2131721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0833-2413771
乐山市总工会0833-2133418
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0833-2428553
乐山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0833-2131408
乐山市防震减灾局0833-2422629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2121611
乐山市市中区0833-2131732
乐山市五通桥区0833-3301331
乐山市沙湾区0833-3432456
乐山市金口河区0833-2711204
峨眉山市0833-5528066
犍为县0833-4252591
夹江县0833-5652065
井研县0833-3720411
沐川县0833-4602765
峨边彝族自治县0833-5223500
马边彝族自治县0833-4511357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0833-2443032
乐山市公务员局0833-2441824
附件:乐山市2011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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