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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1年监狱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职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19日 17:44   新浪教育微博

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省公务员局

关于2011年下半年全省监狱系统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省监狱系统37个单位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4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c.hrss.gov.cn、四川省司法厅网站www.scsf.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1年9月20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0周岁(1980年9月20日—1993年9月20日期间出生),监狱系统在职工人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20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 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崇州监狱7名,雷马屏监狱6名,自贡监狱5名,凉山监狱20名,川西监狱2名,川中监狱6名,达州监狱8名,川南监狱5名,雅安监狱10名,邛崃监狱6名,攀西监狱8名,绵阳监狱5名,锦江监狱16名,嘉陵监狱15名,甘孜监狱10名,巴中监狱20名,五马坪监狱7名,宜宾监狱6名,成都病犯监狱24名,川东监狱18名,德阳监狱8名,省女子监狱30名,广元监狱4名,川北监狱3名,荞窝监狱9名,成都新犯转运站1名,眉州监狱3名,成都女子监狱16名,新源监狱2名,乐山监狱16名,阿坝监狱50名,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20名,金堂监狱21名,汉王山监狱7名,南溪监狱3名,至诚监狱13名,四川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4名。

  招考职位名额和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1年下半年四川省监狱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0日—27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9月20日—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报考部门(单位)咨询。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20日—29日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1年9月29日前的工作日内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成都市三槐树路2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报考专业为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含自动化)、土木工程、服装设计与加工、动物医学、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剂、护理、心理学、藏语、彝语、艺体等专业的监狱系统急需的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到3:1。对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有关情况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10月24日—29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星期天),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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