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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公务员打骂父母” 做人比做官重要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9日 14:03   南方都市报微博

  我关注“公务员(微博)打骂父母”这桩新闻,痛感当下社会的是非观念之混乱:一是不满某些专家的搅浑水,二是强烈反感当事人廖某危机公关的说辞。

  有位专家说打骂父母这种事与一个人的学历、职务没有关系,意在责备评说者不该强调廖某是公务员和研究生。固然哪个阶层的人都可能发生打骂父母的恶行,但是,人们对受教育多的人和公职人员要求标准高一些有什么不对?自古以来有“知书达理”一说,读书人至少要斯文一点吧?一个法学学士、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人不该更知法守法吗?一个管理学硕士不该更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吗?公务员经过千挑万选,要求德才兼备,一个就要进党校用公款培养的公务员出门报到前咬伤老父,其人品如何不应该受关注吗?

  至于廖某事发后的反应,在我看来极其无耻。先是“失踪”,其时给他相熟的校友发短信说,“父亲把这件事捅出来是要毁他,他因此责怪父亲。”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有无罪错,而是这下我的前途完了;不是父亲有无权利、应不应该去求助,而是你不能危害我的前程!老父被他把衣服撕得稀烂、肩膀咬得流血,被撵出家门,这个乡下老农在城里不知找谁评理调处,经小区管理处指点,来到派出所,他寻求的是公平对待,当然包括借公权力施压教导这个不孝之子。可是,廖某却对老父作恶意猜测的诛心之论,说是要毁了他!顺便说一句,这说法多么像“跨省追捕”网上揭黑者的那些地方官员,不问人家讲的是否事实、该不该维权,偏认定人家是有意损害当地政府形象,要与官员过不去。

  再看他次日与南都记者的对话。“这里有我的责任,也有父亲的责任”,“虎毒不食子……我不能接受父亲这样偏激行为的事实”,“我认为这是家里事,不应该和媒体说”。这像是真诚的认错吗?分明是在媒体的聚焦下,对着无可遁形的暴行照片,像某些应付危机公关的官员一样无可奈何地“道歉”,吞吞吐吐地自我辩护。按照中国传统道德,他打骂父母和助他读书的姐姐,是该“遭雷劈”的恶行;按照现行引进的欧美发达国家的社会规范与法律,他早已成年成家,父母没有义务帮带小孩做家务,而家庭暴力绝不只是“家里事”。这些道理,他岂不懂?他奉行的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古不古,今不今,中不中,西不西,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自我中心,父母就应该围着自己转!正因在他心中,没有羞耻感,没有罪恶感,只有利害得失的算计,东窗事发他的第一反应才是父亲“要毁我”。

  最令人不可接受的是,他通过媒体呼吁网友对他“宽容一些”,居然官腔官调地说“我和我父亲的所有问题是父子之间的问题,没有原则性冲突,没有敌我矛盾”;居然厚颜无耻地表白“我也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但也不是一个完人”;居然利用人们对其父母的同情心,对农家子弟社会地位上升艰难的同情心,指责“网民痛打落水狗不是在帮我父亲”,叫嚷“我承担的代价也已经够高”。你父亲也好,你本人也好,人们本来无恩无怨,只是就事论事评是非,你种什么因就该承担什么果,根本不存在宽容不宽容的问题。

  值得思考的是,廖某怎么会这般无耻呢?成因当然很复杂,从家庭小环境和社会大环境到个人修养,从教育到传统到现实,都有可反省之处。最直观的,我觉得有两点:一是廖某这类人的自我中心,即极端自私;二是社会盛行的实用主义影响,即只有利害计较。

  我也不希望这件事影响廖的一生,但前提是他必须真诚认错,我们有责任帮助他和他的同类明辨是非,搞清楚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线,以便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我希望,再有廖某的父亲这样遭“家暴”的人找警方求助,警方要立即出动,将施暴者治安拘留,不管他是官是民、有钱没钱、学历高低。(作者系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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