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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陕西西安长安区事业单位面试真题解析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15日 15:20   华图公务员微博

  (2010陕西西安长安区事业单位面试真题)

  【题目】知识和行动有哪些关系?

  【参考答案】

  知识,是人们经过理性认知总结出的经验和规律,人生的面临的种种问题,都需要在理性的分析判断后作出选择;而行动,则是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实现过程,把选择变为现实。“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知”与“行”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第一,人总是在一定的“知”的指导下行动的,但并不是所有的“知”都能指导“行”,只有那些与实际相符,与实践相联的“知”才是引导人行动的“指南针”。只有以正确的“知”为指导,“行”才能取得成效。这就要求我们要坚持在求知上下功夫。

  当今社会,面对迅猛异常的知识更新和信息爆炸,公务员(微博)面对的工作千头万绪,需要掌握的知识很多:既要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又要了解基层实际;既要懂得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基本知识,又要做好群众工作;既要熟悉法律法规,又要把握群众的心理,等等。比如在处理群众上访的问题上,单纯的政治说教就不能奏效,必须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入情入理,并切实解决群众的问题。

  第二,只有通过“行”的检验,才能知道“知”是否符合事实。正可谓“以行而求知,因知以进行” ,“行”是“知”的基础,应该说,“知难行亦难”,“知”与“行”是历史的,具体的统一,“知”随“行”发展而发展。

  人的一生就是一个知与行的社会实践过程。“知”然后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我们才明白这个“知”是否正确,是否对实际工作有指导。简而言之,就是要通过实用来提高我们对理论的辨别力,不断改善工作——这恰恰是一名公务员的职责与本分。靠实用来体现理论之效,这个思路很简单,却最有效。每名公务员都要时时处处留心,不放过一个可以用来体现理论效果的机会,在“知”的路上走的更远。

  第三,知与行是辨证的统一。俗话说:实践出真知。要有真知灼见,就先从“知”到“行”,然后在从“行”回到“知”,如此反复,这个知才算是“真知”。

  古语说得好:“讲得一事,即行一事,行得一事,即知一事。”作为一名公务员,有“真知”才算是有真本领,就应该把掌握的理论用之于实际工作,然后在实际工作中检验理论的效果,实事求是,择其善者而留之,择其不善者而摒弃之,只有这样,才能获得能力上质的飞跃。我们一定要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把学与思、知与行很好地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优化和选择工作方案,制订工作措施,推动工作的开展。

  基层工作千条线,无论如何绕,最终都要穿过政策的执行者、操作者——公务员这一根针。公务员,既是针鼻,更是针尖,其的能力素质,其在知与行上的境界,决定着政府工作的质量。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在“知”上锲而不舍,在“行”上不遗余力。只有在知与行上达到辩证的统一,用这一统一来提高自己的觉悟、决策和行为力,我们才能在服务人民的过程中做到科学发展,发挥出应有之效。

  【题目】“与政府作对就是作恶”这类当前有的政府工作人员的惊人之语,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答案】

  “跟政府作对就是作恶”这些不可思议的雷人话语从官员的口中爆出,折射出部分官员的本位主义。这种站在民众利益的对立面的态度与亲民、爱民、利民的理念,相距甚远。

  在某些官员的眼中,不仅党和人民的利益是对立的,而且不满于政府或有权利诉求的民众都是“刁民”。这些官员的违背党员的基本素质,将党和政府与人民的利益对立起来,违背中央对个人权利诉求尊重和我党“以人为本”的一贯作风。

  第一,此类官语折射出部分官员以权自恃,蔑视、践踏公民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当下,“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正在成为共识,只有一个自信的政府,才会主动提出让人民批评、监督。而这正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善政。

  与政府作对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公民社会的正当权利的一种表现形式。当公民与政府发生矛盾冲突时,首先是要政府深刻反思自己的执政行为,而不是抓住群体事件中的某些违法的东东抹黑整个群体事件与老百姓的正当诉求,为自己的错误开拓,甚至倒打一耙。高高在上的心态,与中央亲民爱民的执政要求悖离太远,群众抱怨集少成多,怎么不发生问题。可笑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不仅不以为耻,反而理直气壮,以悲情示人,并借助手中的舆论工具之利,先行宣布不满群众的罪行,但是政府的威信也就在这种过程中消失殆尽。

  第二,此类官语折射出部分官员执政理念异化,唯利益是从的扭曲政绩观。

  权力膨胀不受约束,自然而然就会成为滥用甚至牟利的工具。在权力高于一切的逻辑下,群众的利益诉求要给“发展”让路,此刻的“发展”,已经不再是公共利益的实现,而是官员的政绩,个人升迁的筹码。在这些官员心中,城市现代化等同于工程项目和城市面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正当权益的维护、社会公正的实现完全让位于楼堂馆所这类物化的发展观,公共利益蜕变成了官员的政绩冲动,甚至不惜喊出“谁影响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这样的“豪言壮语”,权力利益对人的扭曲可见一斑。

  对待此类行为,我认为应该立刻予以处理,唯有想方设法将其解决,才能切实保障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第一,要充分利用公共监督的作用。陆续曝光的这些雷语,充分证明了舆论监督的正面效应。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这无疑是遏制官员乱作为的利器。

  第二,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法律的权威,将依法行政作为唯一选择。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建设,让人民对官员政绩、升迁有品评决定的权力。

  第三,要扎实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让责任和透明回归政府,以包容大度之心善待民众呼声,于危机中寻找破解良策。掩盖不能解决问题,悲情也难以化解积怨。想要达到这个目标,需要每一位公务员去践行,去努力。

  当然,尽管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及官员做了很多努力,但在完善行政监管、增强立法透明、有效应对危机、合理使用公权、规范官员言行方面,还需要更多的努力。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保证权力行使的公平、公正和有法可依,不仅是民众对政府的期待,更应该成为各级政府行政的基本准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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