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晚,江苏省靖江市某小区内,当地一名公务员(微博)陆剑波因与邻居之间产生纠纷,持刀将一女子砍得多处受伤。昨日,靖江市公安局称,持刀伤人的陆剑波已经被刑事拘留,他们“将依法处理”。(北青网)
据了解,本案的起因是陆家私搭乱建侵占了公共绿地,邻居屡屡投诉,但统统无效,反倒招致行凶报复。本来是一起民事纠纷可是由于错误的处理方式,立即升为了刑事案件。再加上行凶者为官员之子又是公务员的双重身份,行政干预司法公正的担忧便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此案。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公务员持刀砍人有其必然之理。
笔者认为公务员砍人事件至少给我们带来两点思考。第一,基层公务员处理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在这起血腥事件中,行凶者陆剑波2003年6月参加工作,200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市委青工部部长。事发时,任靖江市东兴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作为一名公务员同时又是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理应在与邻居的纠纷中起到积极的务实的作用,而不是逞一时之勇,挥刀猛砍受害女事主并且造成其身体多处被砍伤,出血情况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陆某是从车上取了刀行凶的。按理说,陆某出身显贵家庭,本人又前途看好,即使遇到不顺心的事,通过正当渠道和人脉资源不难解决,他为什么要在自己的车上放一把刀?笔者认为做基层公务员与机关公务员有很大的不同,基层公务员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很多时候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或者是赤裸裸的与民争利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最后,往往有很多事靠讲理解决不了,权势和关系也解决不了,只能通过暴力解决。但当阶层梯次中占得较高位置的人都如此轻易地诉诸暴力时,可见社会中积攒的戾气有多深重。
其二,官二代的“衙内思维”横行。在行凶过程中,陆剑波扬言,“公安局是我家开的,杀死人没问题”,“跟老子干,我要你的命”。此种霸道底气何来?笔者认为此种霸气源于犯错后可以受到公权力机关庇护的优越感。陆某身兼双重霸气,一是与生俱来的霸气,这种霸气是其父实力的外露,其父这张大伞,给了他超出常人的自信和霸道。二是自我后天形成的霸气。从“官二代”的庇护,成长为一名委员,一名干部。霸气的延续,让他牛气冲天。这种霸气,在他人生字典里,从来就没有“怕”字,让他随心所欲,漠视生命,渺视法律。
人们不禁要问,这种素质低下、品行低劣、地痞流氓化的人怎么能当上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特权滥用不是缺少监督而是监督形同虚设。特权现象的日益高调化,是权力生态恶化膨胀的表现。特权现象泛滥,有恃无恐,是对社会公平正义严重的摧残,它意味着群众的利益将受到更为严重的损害,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也将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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