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职位“仅限本科”是否涉嫌学历歧视

2012年10月25日15:01  中国宁波网-东南商报 微博   

  2013年国考[微博]12901个职位共招录20839人,经统计,其中学历要求为“仅限本科”的职位达3379个,占比26%左右。一些研究生怀揣高学历却被拒之门外,不禁大呼3年的书白读了。(10月24日《广州日报》)

  一些国考职位“仅限本科”看上去有其道理,比如水利部黄河委员会的人事干部说:“基层岗位博士、硕士留不住,太苦了,有些本科生也不愿意来。”既然研究生来了也留不住,还不如招录本科生。再比如,中央部门“仅限本科”的职位多为文秘岗、会计岗,专业性不强,本科生可以胜任,所以没必要招录硕士、博士。

  应该说,这些道理都没有错,但问题是,这些道理都不是从权利的角度出发,都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研究生有没有与本科生公平竞争某个工作岗位的权利?当然有。你说基层职位太苦,但不乏研究生愿意干这个职位,行不行?你说这些职位本科生即可胜任,但研究生难道就不能胜任吗?你说研究生应有更高的追求,从事这些工作是浪费人才,听起来很美妙,似乎是为研究生着想,但是,在“研究生就业率连续三年低于本科生”的背景下,社会并没有为研究生的更高追求提供更大空间和机会,何况,有些研究生就是志向不高,难道不可以吗?

  近日有新闻称,哈尔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环卫工,结果457个岗位引来11539个报名者,其中还有29名硕士。对这种现象可以反思,甚至可以批评这些硕士的选择过于“务实”,不应该。但有一点不要忘记:硕士当环卫工是其正当权利,只要他愿意,谁都不能干涉。高中毕业生可以当环卫工,凭什么硕士反而不可以?“不应该”不等于“不可以”,让硕士与其他人公平竞争就是了。

  平等就业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这里的“平等”首先指“机会平等”,即人人都有参与竞争工作岗位的权利和机会。谁有能力谁上,这是择优录用;而先入为主地将一部分人排除在竞争范围之外,这就涉嫌就业歧视。就业歧视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学历歧视,对于招聘单位限定应聘者的最低学历,人们尚且认为涉嫌学历歧视,何况是限定应聘者的最高学历,将更高学历者排除在外,这恐怕涉嫌另一种学历歧视。实际上,这些国考职位即便允许研究生报考,也想象不出会有多大负面影响,“仅限本科”的必要性同样让人怀疑。

  “国考”不同于一般招聘,它是一种政府行为,限制性条件的设置更应慎之又慎,要尽可能地为更多人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我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一些国考职位“仅限本科”是否合理和必要,是否涉嫌就业歧视,确实值得认真探讨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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