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2年国考行测分类真题:常识判断(8)

2012年11月20日11:07  中公教育 微博   

  2009年度国家公务员[微博]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识判断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C。

  2.【答案】B。

  3.【答案】C。解析:“提低”,就是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这是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基础性工作;“扩中”,就是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高”,就是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打非”,就是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保困”,就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上方法都是为了缩小收入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所采取的措施。

  4.【答案】C。

  5.【答案】A。

  6.【答案】A。

  7.【答案】A。解析:神舟七号载人航天飞行圆满成功,实现了我国空间技术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跨越,标志着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空间出舱关键技术的国家。

  8.【答案】C。

  9.【答案】A。

  10.【答案】B

  11.【答案】C。解析:本题不需掌握历史事件的具体时间,只需了解历史事件的朝代和大致时期,也能够选出正确的答案。C项中,齐桓公是在春秋时期,商鞅是在战国时期,秦统一天下是在战国末期,选项时序正确。

  A项中,司马迁修史记是在西汉中期的汉武帝时期,文景之治则是在汉初,选项时序错误。

  B项中,杯酒释兵权发生在北宋初期,王安石变法发生在北宋中期,岳飞抗金则是在南宋,选项时序错误。

  D项中,玄武门之变发生在初唐,安史之乱发生在唐朝中期,黄巢起义则发生在唐末,选项时序错误。

  12.【答案】B。解析:我国的城镇人口人均GDP已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还相当于低收入国家的水平,A项说法不严密。从1978年到2007年,我国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从3645.2亿元增长到246619亿元,年均增长速度接近10%,经济总量跃升至世界第四位,即B项符合事实。到目前为止世界第一贸易大国,还是美国,C项说法不符合实际。目前我国关于环境污染治理的政策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先得到控制,然后逐年减少,D项不正确。

  13.【答案】B。解析:医用酒精单指75%的乙醇,其他物质含量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工业酒精中含有少量甲醇,甲醇可通过胃肠黏膜吸收,也可经皮肤直接吸收。甲醇进入人体后,经血液循环到达肝脏,经肝醇脱氢酶的脱氢作用,变成比甲醇毒几十倍的甲醛。甲醛再脱氢变成甲酸,后者可致全身酸中毒,进而加重中毒症状和对身体的危害。因此A项错误。

  蛋白质可以与重金属发生反应,减少人体对重金属离子的吸收,从而有效缓解重金属中毒现象,因此B项正确。

  食盐中的碘是离子状态(碘酸钾),不和淀粉发生显色反应,因此C项错误。

  低血糖出现时,喝葡萄糖水或注射葡萄糖是见效快的做法,馒头中的淀粉需要经过消化过程才能转化成单糖被人体吸收,D项错误。

  14.【答案】B。

  15.【答案】A。

  16.【答案】C。解析:CPI即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PriceIndex),英文缩写为CPI,是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指标,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要指标。

  【考点点拨】在当今金融风暴横扫全球的大环境下,经济常识肯定是考试的热点。

  17.【答案】C。解析:隐形飞机的烤漆并非一般的烤漆,而是一种含有金属粉以及一些胶质原料所制成的漆,这些漆的作用在于它可以将雷达波吸收,而不会反射。因此A项正确。

  1963年美国气象学家爱德华·诺顿·劳伦次提出混沌理论(Chaos),即非线性系统具有的多样性和多尺度性。混沌理论解释了决定系统可能产生随机结果。理论的最大的贡献是用简单的模型获得明确的非周期结果,在气象、航空及航天等领域的研究里有重大的作用。B项正确。

  格式化(Format)是在物理驱动器(硬盘)的所有数据区上写零的操作过程,格式化是一种纯物理操作,同时对硬盘介质做一致性检测,并且标记出不可读和坏的扇区。U盘格式化和硬盘格式化是一样的,信息是可以恢复的。只要格式化后未对U盘进行任何操作,通过一定的软件或程序,是可以恢复信息的。C项错误。

  土星环由蜂窝般的太空碎片、岩石和冰组成,绕土星做圆周运动,从地球上观察类似椭圆。因此D项正确。

  18.【答案】A。

  19.【答案】C。

  20.【答案】B。解析: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九条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中包括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因此A项合法。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有权分别设定行政许可,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无权设定行政许可。B项不合法,为正确选项。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C项合法。《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全国人大[微博]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因此D项合法。

  21.【答案】D。解析:《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立法法》对较大的市作了明确的规定,即(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2)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城市。因此D项正确。

  22.【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此A项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因此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属于行政强制,不属于行政处罚,B项错误。

  C项属于行政内部处分,错误。

  税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也就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税收滞纳金包含经济补偿性质和惩戒性质,当针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时,滞纳金的作用侧重于补偿性质;当针对试图无偿占用国家税款的纳税人时,滞纳金的作用侧重于惩戒性质。D项错误。

  23.【答案】A。解析:A项,赵某醉酒驾车肇事,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醉酒犯罪应负完全刑事责任。因此A项正确。

  B项,刘某盗窃财物,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B项错误。

  C项,张某遇劫反击,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正当防卫”的要件,张某无需为在正当防卫中对加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刑事责任,C项错误。

  D项,王某为躲避追杀抢用他人财物,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紧急避险”的要件,即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D项错误。

  24.【答案】C。解析:本题中,乙对甲是属于无因管理,管理人有权要求本人支付管理中的必要费用,本人有偿还费用的义务。因此车费应由甲承担。甲手机的丢失是乙在无因管理中无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乙不应当承担这项损失,C项正确。

  25.【答案】C。解析:《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C项正确。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该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因此突发事件可以转化成紧急状态,两者并不等同,A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因此B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因此D项错误。

  2008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识判断参考答案及解析

  96.【答案】C。解析:中华法系指的并不是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是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它是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其他四个分别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中华法系在历史上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A、B、D三项都是正确的表述。

  97.【答案】A。

  98.【答案】A。

  99.【答案】D。

  100.【答案】B。解析: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应由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B项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本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就构成了违宪。A项陈述的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职权,C项陈述的是国务院某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D项陈述的是国务院在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后的行为,并不违法。

  101.【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8条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根据该条第四、五、六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有权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有权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由此可知,只有D项正确。

  102.【答案】B。

  103.【答案】A。

  104.【答案】C。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90条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小王不是聘用制公务员,发生人事争议时,不能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5.【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 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C项公安机关采取的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当选。

  【考点点拨】有的同学可能会对D项有疑问,虽然中国证监会属于国务院事业单位,但是得到了法律的明确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

  106.【答案】D。解析: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裁决的范围主要有:(1)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的权属争议;(2)有关知识产权争议;(3)民事侵权赔偿争议。

  AB明显错误,C项某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履行聘任合同争议的裁决属于行政仲裁不属于行政裁决。

  107.【答案】A。

  108.【答案】D。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因此,本级人民政府负责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所以A项错误。

  第18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据此可知,B项是错误的。

  第19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C项虽然只差了一个字,但是所表达的法律意义却是截然不同的。

  第1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据此可知,D项是正确的。

  109.【答案】D。

  110.【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务院2004年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有关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在该《纲要》的第四部分“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于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的详细论述,其内容如下:

  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薪津补贴制度,逐步解决同一地区不同行政机关相同职级工作人员收入差距较大的矛盾;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因此,本题答案选A。

  111.【答案】A。

  112.【答案】A。

  113.【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A、C、D三项都不对。

  114.【答案】B。

  115.【答案】C。

  116.【答案】C。

  117.【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54条规定,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故选项A表述错误。

  118.【答案】C。解析:甲对于乙的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是直接故意,对于丙的死亡,甲显然不是直接故意。甲为了杀死乙,没有阻止丙,而造成了丙的死亡,不存在过失的问题,是典型的间接故意。

  119.【答案】D。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120.【答案】D。解析:胁从犯,指的是《刑法》第28条规定的在尚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犯罪的被胁迫的人,如果在身体受到强制、完全丧失意志自由时,是不可能构成胁从犯的,A项明显错误。

  B项中,乙组织妇女卖淫,丙为其寻找卖淫女、联系嫖客,但从不直接参与管理活动。对丙应当以组织卖淫罪直接定罪论处,而不是以组织卖淫罪的共犯论处,这也是立法上的一个特例。

  C项和D项是关于贪污罪共犯的问题。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二者构成贪污罪共犯。C项中,虽然中学生乙已经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从题中所给条件,并不能得出“甲乙共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结论。只有D项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共犯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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