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3年4月和9月有两次公务员考试

2013年01月13日14:05  重庆时报    

  记者 邓姣

  今年我市公务员[微博]招考将分两次,上半年笔试时间在4月,下半年笔试时间在9月。其中,上半年招考的简章发布和报名工作将于3月启动。今年的公务员 考录又有什么新方案?昨天,市人社局发布了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对考生无正当理由放弃等多种情况,2~5年不得再考,加大对考生的约 束。

  将对优秀的工人、农民定向招录

  这次将强化面向一线招考。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说,继续面向优秀工人、农民定向招录,改善公务员队伍的来源结构。有条件的区县,应主要把招录计 划放在乡镇(街道)等基层一线。同时,为了解决艰苦、边远地区招人难问题。在安排招录计划时,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 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应拿出本区县招考计划中20%以上的指标,定向招录少数民族报考者。

  在面试比例上,也严格把控。全市设置面试比例原则上为1:3。但根据职位招考指标的多少,可具体在1:2、1:2.5和1:3之间选择设置。个别市级部门因招录人员名额少,确需适当扩大面试比例(不超过1:5)的,应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

  无正当理由放弃 2~5年内“禁考”

  以往,对于报考考生,在被录用为公务员后,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才会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这次的实施方案,明显加大了对不诚信报考者的处罚力度。”市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说。

  方案中明确,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录用公示的考生,如果无正当理由放弃,2年内(即2013年至2014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试用期内主 动申请放弃和考核不合格等取消录用资格的,3年内(即2013年至2015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报考人员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 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即2013年至2017年)不得报考我市公务员。

(原标题:想考公务员的 4月和9月有两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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