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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禅城区一对刚结婚三个月的夫妻,以每张票收10元手续费帮外来工订火车票,被铁路警方以“黑票点”查处,夫妻二人被刑拘。一些购到火车票的外来工为这对夫妻叫冤:“10元手续费能帮我们买到票已经很好了,怎么还被刑拘了?”此事经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对此褒贬不一。如何让代购车票做出情与法的困境,成为社会应该反思的内容。
【京佳预测】
近日,佛山禅城区一对刚结婚三个月的夫妻,以每张票收10元手续费帮外来工订火车票,被铁路警方以“黑票点”查处,夫妻二人被刑拘。对于有偿代购车票行为,你如何看待?
【京佳解析】
春节是每一个中国人回家的节日。面对人口大规模回家,春运车票的 “一票难求”,小夫妻以每张票收10元手续费的方式帮外来工订购火车票,的确缓解了购票者往返奔波的劳顿,但这种两厢情愿的行为却因其以票牟利而受到警方查处。此事经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一方面是警方依法打击倒卖车票的正常履职,一方面却是购票者心存感激地为违法者打抱不平。如此让人纠结的事件结局,无疑折射出春运售票的现实窘境。有偿帮忙购票如何走出情与法的两难困局,值得认真反思
客观上来讲,对于小夫妻的有偿代购车票行为,确实存在违法的地方。我们没有理由指责警方的执法行为,打击倒卖车票行为、维护正常购票秩序,原本就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小夫妻的“有偿帮忙”行为的确符合构成“倒卖车票情节严重”的违法要件。一是不合法。正规的火车票代售点应有“铁路火车票代售处”的招牌和网点编号,而小夫妻的行为显然没有得到相关部门认可;二是以票谋利,根据《国家纪委、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客票销售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代售火车票每张收取手续费为5元,超过此数则属违规行为。尽管每张票收10元手续费明显有别于“黄牛”的暴利,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购票者往返奔波的劳顿,方便了购票者购票。
同时不可否认,小夫妻的“有偿代购”所体现的是一种委托劳务关系,代购人提供劳务、收取适当劳务费,这已完全不同于“倒卖”中的“加价牟利”。在市场化和实名制的背景下,适当放开火车票“代购”市场,无疑既能减轻购票人流给铁路部门带来的压力,又能充分满足公众需求。从情感上来说,方便了无票者购票的行为。
但一个必须直面的现实是,小夫妻“黑票点”被取缔后,一些外来工开始为 “以后找谁来帮忙买票”而发愁,由此看来,售票点的稀缺和设置失当,当为倒卖车票行为难禁的主要原因。杜绝“黑票点”的关键无非是增设正规网点或让合理的“黑票点”漂白。
面对有法必依理智性与排忧解难人性化的纠结,我们该如何作出情与法的科学取舍,的确需要制度设计的务实完善。比如,降低火车票的团购门槛,简便其相关手续;在外来工相对集中的地方,增加代售火车票的正规网点;或者赋予像当事人这样有快递及网店业务的店铺以代售火车票功能,让其变违法为合法,等等。惟此,才能更凸显管理者便民利民的善意,同时也可铲除倒卖车票行为屡禁不止的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