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2013年03月02日14:16  新浪教育 微博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微博](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2013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此次招考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

  (6)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 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 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 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单位)公务员有公务 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3、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须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4、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2013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在2013年毕业且于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招 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 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 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 考省直机关(单位)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非参公)单位、中央所属企业和事业(非参公)单位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市直机关(单位)的人员,在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非参公)单位、省属企业和事业(非参公)单位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5)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6)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8、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和满两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满两年是指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满两年。

  9、报考年龄如何规定?

  报考职位要求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即1987年3月8日至1995年3月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即1984年3月8日至1995年3月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3月8日至1995年3月7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即1977年3月8日至1995年3月7日期间出生,符合报考年龄规定。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招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72年3月8日以后出生)。

  10、关于学历的问题如何界定?

  ①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有关“第二学士学位”的说明请参考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621/201001/81944.html)。

  ②留学[微博]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供招录机关(单位)审核。

  11、招考专业有何规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界定参照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对《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

  12、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及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微博]教师能否报考?

  在职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上述材料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由各招录单位审核。

  13、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生源)如何界定?

  ①2013年招录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3年3月8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参加高考[微博]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

  ②2013年招录的选调生: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3年3月8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且在海南省落户1年以上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属海南省的人员。

  二、关于报名

  14、什么时间内可以报名?

  报考时间从2013年3月8日8∶00开始,至2013年3月14日17∶00结束。3月8日8∶00至3月13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3日17∶00至3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15、报考人员以什么方式报名?

  2013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在网上进行,考生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http://202.100.251.118),进行网上报名。

  16、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及《招考公务员职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单位)和职位。

  第二,“考生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http://202.100.251.118)进行“考生注册”。

  第三,注册前,报考人员必须阅读“致广大考生的一封信”并同意《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注册。

  第四,报考人员参照《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样表)》,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上报。报考人员要慎重填报相关信息,如遇到问题应及时拔打12333电话咨询。

  第五,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提交报名信息后,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3月8日至14日期间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http://202.100.251.118),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第六,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在2013年3月8日8:00至3月14日17:00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主要包括:考生承诺遵守考试纪律、上传照片、缴纳考试费用。

  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七,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4月7日8:00至4月12日17:00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http://202.100.251.118),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如遇到问题,请与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联系。

  第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第九,查询成绩。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http://hi.lss.gov.cn)进入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或直接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系统(网址:http://202.100.251.118)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综合成绩。

  第十,符合条件参加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报考人员,将视为放弃相应的资格。

  三、关于报考职位

  17、报考人员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8、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8日8:00至3月13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3日17∶00至3月14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19、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单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

  20、填写《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 写《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中学开始,分阶段填写何年何月至何 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职。为方便招考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应如实填写,以免影响审核。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须在《海南省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的备注栏内,填写符合选调生报考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中的哪一条。

  21、报考人员可否更改个人信息?

  报名确认中,如出现以下两类报名信息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修改:一是姓名中的错别字;二是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未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更改。

  报考人员更改报名信息均应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报考人员要修改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时,须出示身份证,只有身份证号与报名信息库中身份证号一致时才可以更改。同样,在姓名一致的情况下,当发现信息库中的身份证号与报考人员出示身份证中的身份证号有个别数字出入时,若该数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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