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3度招录公务员四级联考公告(2)

2013年03月04日09:58  新浪教育 微博   

  网上报名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网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 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的当天下午18:00前,报考省直部门的考生到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录用聘用考试处(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172号), 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报考各市的考生到所在市公务员[微博]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审核确定符合减 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由省人事考试局退回原缴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 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卡(复印件)。

  (三)笔试、证件审核、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考试范围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编写的《河北省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13日上午,8:00—9:3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10:00一12:00进行《申论》考试。报考各市、县(区)、乡镇机关的考生,以及报考省地税局系统、省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进行笔试;报考省直其他部门和系统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进行笔试。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考生人选。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职位根据录用计划和笔试总成绩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5月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地点。

  3、证件审核。5月7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进入面试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3年 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职位的人员要与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通过国 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成绩证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

  5月18日至5月20日, 报考省直各部门和系统(除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外)的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5月25日至5月27日, 报考地税局系统、工商局系统的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

  6月1日至6月3日, 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

  6月8日-6月10日,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部分考生,在报考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市区面试;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6月15日至6月17日, 报考省司法厅所属的监狱、劳教所的部分考生,在石家庄市市区面试。

  招录任务较重的批次面试时间可延长一天。

  考生在参加面试的前3天,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地点、组别、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录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职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录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面试小组排序,分别使用面试分组的招录计划。

  2、计算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3、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分职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根据录用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不高于1:1的 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报考民族自治县机关的少数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 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每批面试结束后第3天,公布本批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各市、县(区)乡镇的在本市网站公布。

  (五)体检

  1、体检时间。每批面试结束后的第一个周五,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的集合时间、地点、有关要求等,在网上公布体检考生名单时一并告知。报考各市、县(区)、乡镇考生的体检时间等安排,在本市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

  (六)考察与公示

  根 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等,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考生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报考省直机关(系统)的在本部门网站公示;报考市、县(区)、乡镇的在本市网站公 示。

  (七)审批录用

  对审批录用的考生,将通知考生本人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报到等有关手续。

  录用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的公务员,除上级机关公开选拔外,需在该机关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河北省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招录职位条件一览表

  2、河北省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3、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指定地点一览表

  4、咨询电话一览表

  5、体检有关文件

  6、体能测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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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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