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夏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政策问答

2013年03月05日10:40  新浪教育 微博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各级机关公务员[微博]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政策问答

  一、关于“一次考试,二次调剂”

  为充分利用考试资源,提高考[微博]试效率,降低考试成本,2013年我区公务员考录工作采取“一次考试,二次调剂”的方式组织实施,即上半年公务员招考组织实施完成后,下半年用人机关出现空缺职位需要补充人员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发布“二次调剂”公告和调剂职位,不再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参加上半年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被录用的考生,可凭上半年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调剂公告和调剂职位的具体要求,自主选择报名。各招考机关根据规定的比例,按照上半年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报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统一组织面试。面试合格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录用为公务员。

  二、关于报考条件

  1、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能够在资格复审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的可以报考。

  2、留学[微博]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归国人员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法出具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3、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历专业报考?

  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专业证书的,既可以主修、第一学历专业报考,也可持辅修、第二学历专业证书报考。

  4、除2013届毕业生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除2013届毕业生能报考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在就读的专升本、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能否报考?

  答: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经所在单位同意,且最低服务年限已满五年(自录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包括试用期)的可以报考。

  6、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为了方便考生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修订)》,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岗位报考。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不包括在指导目录内,请拨打招考单位电话咨询确定能否报考。

  7、怎样理解“相关专业”?

  答:考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所学专业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有60%以上的课程内容相同,可以确定为相关专业。

  8、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如何计算?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工作经历以毕业证发证时间起计算,在校期间任何形式的社会实践或工作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的,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8、在这次招考中,对 “三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这次招考中,拿出部分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招考。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既可以报考定向职位,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定向招考的职位将采取单独划线、切块录用等措施,确保定向招考任务的落实。服务期未满两年的“三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三、关于报名

  1、报考者如何办理报名手续?如果有问题,如何进行咨询?

  答:今年继续实行报考者在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宁夏人事考试网查阅,或拨打政策咨询电话、技术咨询电话,了解招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网上报名的操作技术等问题。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资格条件要求选报职位,不清楚的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核实清楚后慎重填报。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报名时间为3月6日至3月10日18:00时,逾期不再补报警察职位。

  2、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写《报名登记表》前,报考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职位表、政策问答,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3、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有何特殊要求?

  答:报考法官、执行法官、检察官职位除满足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符合其他条件的,也可以报考上述职位。上述职位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直接参加面试。

  4、报考公安系统法医(狱医)职位有何特殊政策?

  答:为解决公安系统法医(狱医)职位招人难问题,吸引更多专业人士报考,今年采取特殊招录办法,一是考生报名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二是简化考试环节,报考公安系统法医(狱医)职位的考生不再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三是通过加试《专业知识考试》,更加突出专业特点,便于专业考生报考。

  5、报考者是否可以随时查询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

  答:可以。为了方便报考者了解各职位报名情况,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汇总、公布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考生在报名网站可以随时查询每个职位最新的报名统计情况。

  6、报考者能否调整报考职位?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答:报考者通过资格初审但未办理缴费手续前,可以在3月15日24:00前根据各职位报名情况,办理调整报考职位手续。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应于3月15日24:00前改报其它职位。

  拟调整报考职位的报考者,可到自治区各招录机关或地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当面申请,也可通过电话提出申请,将原报名信息注销;在确认原报名信息注销后,报考者重新按照报名程序选报其它职位。

  7、体能测评如何进行?

  答: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由各招考单位电话通知考生或网上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和要求。体能测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统一组织。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男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女子组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合格者,由体能测评组织单位发给体能测评合格证,考生凭合格证才能通过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可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非警察类职位。

  8、如果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怎么办?

  答: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者可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改报其他职位。没有改报或不愿意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弃考。弃考者的报考费将如数退还。

  9、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如何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答: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分别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口本,于3月18日前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

  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代办。银川市以外地区办理免交报考费手续的考生,可于3月15日前到本市人社部门办理。

  10、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正式身份证原件吗?

  答:是。参加笔试、面试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如果身份证丢失来不及补办的,可以持本人驾驶证、学历证书等贴有照片并加盖钢印的有效证件代替。凡持一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上一页12下一页

分享到: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公务员频道 公务员职位库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意见反馈 电话:010-62675178保存  |  打印  |  关闭

高考院校库

(共有2462所高校高招分数线信息)
院校搜索:
高校分数线:
批次控制线:
估分择校:
试题查询: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