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城管临时工现状:文化程度工资待遇低(2)

2013年06月17日09:40  新京报    

  自保与无奈

  最近,延安城管饱受非议,队长不让薛立出去查抄违法摊位,他倒也自得其乐。

  20多天前,有家游商数次经劝阻无效,城管对薛立等4名协管说:“你们先上去,别动手。这回别让他们再跑了。”

  不让跑,又不让动手,这咋整?

  后来还是动手了,4人围住卖水果的农用三轮,男摊主见势不妙,跳上车发动,挡在车前的保安冲上去拽车把,三轮车撞上马路牙子,险些翻车。情急的 摊主一拳抡过来,拽车把的保安捂眼惨叫倒下,薛立和随后上前的两名城管摁住男摊主。“不是不让你们动手吗?”一名城管斥责。

  挨打的保安住了3天医院。“工资照发,医药费是城管队结的,还补助了600块钱。”薛立说。

  “每隔几个月都会有队友在抄摊时被打伤,没准哪天就轮到我。”薛立现在想的是怎样才能自保无虞,小贩一激动,也得劝,让他们也别动手。“我们也故意磨蹭点,让后面的城管上来处理。”

  每次跟警察出去,李笑都会叮嘱手下“学会保护自己”,千万别动手打嫌疑人,“抓手抱腿,别让他从兜里掏东西,别被嫌疑人伤了。”这都是李笑通过实践得出的诀窍。

  李笑还要求每次出任务的小组,必须有一人拿手机拍摄现场,“不是拍警察执法,是拍我们辅警协助执法。”李笑说,这既是工作成绩,也是一种证据和监督。

  王飞是北京某城管队队长,他所在的城管队,正式编制30多人,外聘保安20多个。他说,保安数量也与城管队编制有关,正式编制多的城管队,保安的数量就多。

  “大家看到的协管抢小贩的车,收占道经营的摊位,这些都是城管指挥的。”王飞说。

  王飞说,北京对城管执法要求很严,“三个严禁”、“四个不准”,城管不准强行暂扣物品,不准追赶行进中的车辆等;但城管必须开展工作,最近拆违建中就有城管负责人执行不力被批评甚至免职。双重压力下,既要避免执法中与他人冲突,又要把该干的工作完成。

  在王飞看来,北京城管在全国同业内做得算比较规范了,但有时执法中还会受非议,“这是城管行业的问题。”他说,为何民警执法、辅警协助执法就很 少出现问题,而城管执法、保安协助城管执法就容易有问题,“因为在老百姓心中,警察是抓坏人的,城管是管穷人的”,“跟着城管管穷人,能受老百姓喜欢 吗?”

  王飞举例,他所在的辖区小广场,有个残疾人写字卖钱。按规定这属于无照经营,城管可依法办理,但老百姓会说“城管就会欺负穷人,欺负残疾人。”如果城管不管,就会有市民投诉,“城管都是干吗吃的?”

  虽有抱怨,王飞还是认为城管对于城市有很大用处,“要是全北京的城管歇一周,老百姓就知道城管多重要了。”

  新政与希望

  据媒体报道,目前北京文职辅警达2.9万余人,去年,北京市公安局在机关非执法、不涉密岗位实行文职制度,并规范一线辅助执法的辅警队伍建设。

  从市公安局参照民警招聘标准、方式,严把辅警招聘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进人关口。

  按照“文职辅警与民警一致化管理”的要求,市公安局制定36项管理制度,还专门制定出台针对辅警管理的“八条禁令”,完善督导检查机制,同时精细化管理文职辅警队伍的薪酬福利、职位管理、考勤考核、教育培训等方面。

  一名警方人士介绍,以前辅警多来自街道、乡镇,即治安联防员。人员多从派出所辖区下岗、低保人员中挑选。另一部分辅警来自保安公司,虽然这两部分辅警都经过培训,但“这些人素质不高,不太适合协助警方工作”。

  这名警方人士介绍,现在,北京市公安局成立有警辅处,专门负责辅警的招聘培训管理。“这部分文职辅警相比以前的联防和保安,素质的确提高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北京辅警的“新政”,可以向城管协管管理推广。

  竹立家称,“与其他‘临时工’相比,城管协管面对的对象更加复杂,这也是为什么城管的协管更容易出事的原因之一。”城管雇佣的协管跟着上街抄摊,他们的行动受城管的指挥,“到了真正的执法场合,执法权的界限就很容易模糊,导致协管很容易越界。”

  在竹立家看来,对城管协管,主管部门更应规范化、制度化。但治本之策在于推动编制制度改革。(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坏事都是“临时工”干的?

  6月3日,延安城管暴踩商户头部的视频出现在网络上。延安城管部门回应,打人者为临时工。临时工群体再次引发公众热议。

  文化程度不高、工资低、待遇低,是当前临时工群体普遍现象,也是临时工易引发公共事件的原因之一。如何破解临时工管理难题,使其更好地完成社会 管理职责?学者认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质”,是问题的根本原因。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吸引高素质人员加入,进而提升临时工的整体素质,才是治本之 道。

  为什么总是临时工?

  “被推到前面办难事”

  近年来,“临时工”总伴随着负面新闻。引发大火的,挪用善款的,让电梯出事的,粗暴执法的,甚至还出现过借官方之名颁发“中华脊梁”的。

  郑媛媛是延安城管“踩商户头”事件中,涉事的女“临时工”。在她眼里,工作时,脏活儿累活儿都是他们协管员干的。比如,查扣商贩或商户违规物品,他们会把物品抬上车;比如巡街,他们会到最远区域;在办公室,他们还会帮执法队员跑腿儿,送文书材料。

  平时,临时工还“要和执法队员们处好关系”。郑媛媛说,因为队里要考核他们的工作,执法队员们会给他们做考评,如果考评不合格很可能被辞退。

  延安南山大队一名不愿具名的协管则讲述,今年一次清查流动商贩的执法行动中,执法队员指挥四名“临时工”去堵商贩的车,自己却跟在后面,并不介入。协管员和商户有些推搡,最后协管员控制了商贩,把收缴的东西放到城管车上。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公安、城管的正式人员把“临时工”推到前面,难办的事情“临时工”干,容易“背黑锅”的事情“临时工”上。

  现实中,“临时工”的整体文化水平也不够高。

  以延安为例,城管部门的临时工大多为初中毕业,少数为高中或以上学历。

  郑媛媛称,延安城管局招聘协管员时,她正上大专,考入凤凰大队后就退了学。

  记者搜索多地协管员招聘公告发现,招聘大多只要求初中、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没有职业技能要求。

  而一些地方对“临时工”的培训也不重视。

  延安城管局一名协管员告诉记者,刚入职时,支队会为他们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工作后,有的大队培训更像“走过场”,两三个月也没有一次培训,工作一段时间后有的法规就会忘记。

  据《南方日报》报道,广州一工作6年的城管协管员表示,入职以来没培训过,执法业务培训公务员[微博]才有,“我们都是根据经验工作,或者老协管员带新人”。

  当地城管内部人士还对媒体透露,如今,政治工作、党团学习、纪律教育等制度形同虚设。对于随时可能遇到暴力冲突的协管员,没有任何针对性的防御培训。

  到底有多需要他们?

  为招到人使劲降标准

  延安市城管局和人事部门招聘时,设了三个标准:没有犯罪记录、3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

  在延安城管局党委书记侯世怀看来,招聘门槛的原因是工资水平太低。“每月910元,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给其上‘五险一金’。”

  城管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段玉亭表示,前几年他们招到了几个大学生,不到2个月都走了。“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谁愿意留下?”

  工资太低,两仨月换批人是常事。郑媛媛说,2009年,和她一起到凤凰大队的协管员现在已经走了近80%。有的大学生纯属是过渡,找到其他工作后马上跳槽。

  浙江淳安县城管协管2009年的招聘公告里,尽管限定应聘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但基本工资为900元,不解决住宿。

  为什么不能提高待遇?“我们集体越级反映过,但还是没有解决”,广州一协管员曾对《南方日报》说。

  为什么不能少而精地招人?汪玉凯认为,由于协管员基本属公益性岗位,需要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同时,在有限财力下,如果招的人太少,在一些涉及执法的部门,可能管理不细致。

  他们是怎么来的?

  城市化进程催生协管

  新中国成立后,就有了双轨制用工模式。那时,“临时工”主要承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企的保洁、做饭等保障性工作。

  文革时期,教育行业出现临时工群体。中小城市以及乡村学校的民办教师便是该群体的主流。

  上世纪90年代,国务院发文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各部门各省市开始制定“三定方案”(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相对于有编制的“编内人员”,临时工被统称为“编外人员”。

  执法领域,公安、城管行业的“临时工”群体始于改革开放初期。他们协助普通民警、城管执法人员,负责治安维护、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维护等。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问题变得棘手。各地政府开始通过“社会公益性”岗位招聘辅助性执法人员,包括治安协管员、交通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等,但没独立执法权。

  延安市城管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段玉亭透露,目前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一线执法人员50余人,平均年龄44岁。“这几年,延安人口增加到227万,城管管理面积增加了好几倍,只靠在编执法人员根本不够。”

  目前尚没有公开资料显示,全国究竟有多少“临时工”。曾有报道称:东部沿海一县农业局正式编制40个,“临时工”达100多人。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称,个别经济发达城市,执法部门的协管员数量和编制内人员数量相当,甚至超过在编人员。二三线城市,协管员数量达到编制内人员的20%或者更高。

  如何解决临时工之困?

  “与在编者同工同酬”

  “临时工”乱象已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近日,南京出台文件,规范“临时工”。对“临时工”进行总量控制,不论市级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任用编外人员必须向市编制办报批,人员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预算,统一划拨,行政机关编外人员不得超出行政编制的10%。

  同时将使用编外人员较多的部门作为重点,要求制定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分级管理等。此外,所有编外人员公开选聘。

  而湖北省在2007年10月,就要求清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用工,推行临时聘用人员“人事派遣制度”;河北曲周县在同年12月,全部清退县里临时工。

  在竹立家看来,给“临时工”正式的编制身份,才是解决问题根本。这个身份“不是事业单位编制,而是和在编人员相同待遇的政府雇佣身份。因为有和执法人员相同的待遇,更高素质人员会参与到招聘考试中来。”竹立家说。

  但是,政府财力能否负担协管员的待遇?竹立家认为,20年前,我国财政收入是GDP的五分之一,现在财政收入是GDP三分之一,政府财力完全可 以承担这部分支出。另外,当前确实有部分公共事业部门人员存在“吃闲饭”现象。人事部门可以考虑对“吃闲饭”的岗位进行清理,减少财政压力。

  临时工大事记

  1962年10月14日

  国务院颁布《关于国营企业使用临时职工的暂行规定》第一次对临时工的使用管理作出规范

  1989年10月5日

  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次对临时工作出明确的法律定义,该规定第二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的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1995年

  《劳动法》开始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就企业而言“临时工”的称谓或用工形式已经过时。

  1996年11月7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明确指出,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现状

  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已非传统意义上的临时性用工,统称“编制外聘用人员”更准确。

  综合公开报道整理

  新京报记者 邢世伟

  A10-A11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永生 刘珍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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