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昆明6月30日电 (记者胡洪江)记者今天从云南省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即将于7月1日起施行的《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行统一招录制度,以杜绝“临时工”参与执法。
该《条例》规定,经统一培训、考核并取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资格的,方可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标识;应当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车辆也应当统一标识。